是他拔枪射杀的. 但警察最后被判的, 极少. 尤其这事没录像, 证明他故意这么做.
所有跟帖:
• 好像目前都不能判定他是不是走火的。其他事件不起诉的原因是因为不容易定罪。这个就容易了吗?挑软的欺负罢了。 -N.-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22:10
• 以前案子都有对方过错或威胁被抓住,而这次没有,走火也能被起诉过失杀人,除非你是儿童。情绪化只能把事情搞糟。 -mmmwww-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28:53
• 那么那个把人掐死的呢?至少可以审审是不是防卫过当吧? -N.-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35:39
• 这个恰恰相反, 虽然实事很不合理, 但是警察做的没有违反条例, 只能起诉说这个条例不合理。警察就是这么训练的。 -robak328-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46:25
• 不是的,是他的手不因该在扳机的状态,违反protocol -时间呢-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27:25
• 问题是他鼻子痒,然后不小心扳机了,子弹打墙上反射到那娃身上 -时间呢- ♀ (6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36:54
• 这里谁也没提这个细节: 子弹并不是直接击中对方, 而是(从地面,墙壁) 反弹后击中胸部 -weston- ♀ (81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39:57
• 最近的几件事都是可以被起诉的(防卫过当),至于是否能定罪,那是和公诉人律师有关。不觉得这个案子比别的更容易定罪。 -N.-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45:42
• 问题是媒体和警察局他们想费事和省事 -时间呢- ♀ (0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47:42
• 对啊。 他没有遇见到自己的伤害并作出正确的保护啊。 这个和开车打滑一个道理。 -robak328- ♂ (251 bytes) () 02/11/2015 postreply 14: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