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妈妈不同意留下孩子,不是因为她像爸爸一样全身心的投入,就要把妈妈的功劳一笔抹杀,甚至要批判她。

如果你读了原文,就知道这个爸爸是有工作的,白天他上班时,都是妈妈在照顾女儿,如果妈妈“没有一心抚养孩子,没有尽到妈妈的本分! 她没有是在孩子抚养中付出较多的那个,养到8岁,她更多添乱, 不是功不可没!”,那这个先天不足,容易夭折的女儿不可能挺过8年,并能开始掌握生活技能。你这样只因为妈妈动摇过,就抹杀她所付出的一切,并加以恶名,是不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态?只要意见不合,就是仇人?还是那句话,没有这对夫妇共同努力的照顾这个女儿,这个女儿不能有现在的进步,这不可能是爸爸一个人的功劳。所有当夫妇的,抚养过孩子的成年人都知道,一个在职的爸爸或妈妈,在没有亲戚,保姆或专门机构的帮助,同时是伴侣在捣乱,起反作用的情况下,能照顾好一个病孩子,这是不太可能。即使这个爸爸非常顽强,但这女儿挺多是能存活,不可能生存的质量这么高。我知道爸爸同医院打官司,起诉医院不能在孕期检出胎儿缺陷,并胜诉,得到一笔巨额赔偿。这对这个女儿是个好事,如果夫妇俩能一如既往的照顾这个女儿,她的前景是乐观有保障的。如果这是夫妇俩翻旧账,指责对方不付出,最后离婚收场,那这场官司,这笔钱就成祸害了。我们现在只能劝,不能挑拨,让这个爸爸能平复心态,让这妈妈能更有信心照顾女儿。如果你还是不明白,不如看看这些贴,有我这想法的人也很多,你不如看看别人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http://bbs.wenxuecity.com/znjy/244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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