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中国人的想法!- 回复:转贴:一个旅美华人对李天一案的一些感想

美国的法律: 有没有性交? 有没有强迫? 1是1,2 是2!

如果证据显示有性交并且是强迫的- 那就是强奸!如果缺任何一证据那就不是强奸!


为什么会有性交? 为什么要强迫与判强奸无关!

所有跟帖: 

这就像是大家都超速开车。他也超速开车,就给逮住罚款. -money4ivy- 给 money4iv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10:58:04

不会吧?难道16,7岁的男孩都去酒吧嫖猖,然后轮奸? -天涯栀子- 给 天涯栀子 发送悄悄话 天涯栀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11:05:14

连收没收钱都不再考虑之内?? -post123- 给 post123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11: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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