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节放假,有空,于是买齐了各种配料,精心做了几道自己最喜欢的家乡菜:粤式红烧猪脚等。老婆和儿子忙他们的烤火鸡。火鸡节晚餐老婆和儿子系着餐巾,手拿刀叉优雅地切着火鸡肉,品着洋酒,谈论着正在转播的美式橄榄球比赛,我却大口吃着久违的红烧猪脚。好东西不可独吞,我请老婆儿子尝尝这家乡美味,老婆鄙视地看了一眼,说:“来美国几十年了,农民本色一点没变,一点都不与时共进!”
“吃火鸡就叫与时共进?吃红烧猪脚就是农民?”
“你看你,都三高四高了,还这样猛吃大肥肉,就象以前没有肉吃的农民一样。”
我说吃火鸡肉吃猪脚都是吃肉,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只在于烹饪的方法不同。我说西式做法简直是暴殄天物,我正琢磨着怎么把那西式火鸡改造成粤式烧鸡呢。没想到被老婆大批一通,说粤式做法油腻腻的,不健康,西式才健康。还说我顽固不化,不能适应美国生活,饮食不与时共进,所以身体不健康。
与时共进,吃这木屑一样的火鸡肉?我宁肯过小时候乡下那种清谈的吃咸萝卜粥或咸鱼粥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