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喜欢这一段"斯坦福人新开发了一个高科技方面的创意,哈佛人就用这个创意投资开公司当了CEO,找来MIT和CALTECH的人去把创意变为产品,耶鲁人毛遂自荐包揽了公司的法律业务,普林斯顿人则承担了公司的统计分析,而宾大沃顿人就负责产品的市场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