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领养决定以后,对第二个孩子的重大责任,公平,爱心,都明确的。如果对这些不能有正确认识,就失去领养的意义了。
领养了,绝对当自己的孩子对待。而且爱孩子也是对自己的祝福 - 才会得到孩子反馈的爱 - 那是一种幸福的感受。
不会在领养孩子以后, 把孩子带回家当麻烦。那是变态自找麻烦了。
现在的纠结是,如果为了我自己,我领养念头没有那么强烈。触动我领养念头的,是希望让女儿在今后的生活里有一个姐妹 - 因为我觉得人年长了,有一个姐妹是非常有福幸运的事。我觉得独女年轻的时候不会觉得姐妹的重要。可是年长了,感觉会不一样。
是否应该这样想,实施这个领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