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国内一个友人的孩子,因为早恋和在校发生性行为被校方开除(中国安徽),孩子今年才17岁,幼师学生在校学习已经两年,家长和孩子都不愿意放弃学习,苦苦哀求留校察看,可校方坚持开除。据说这种情况该校时有发生,开除的学生过去也有不少,今后肯定还会有。这让人联想到这种惩罚的方法是否有效,是否对孩子合理?青少年是在受教育期,有谁告诉过她们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这么做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在国内孩子一旦被开除学籍,不可以入其他学校,就被终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可他还只有17岁不到。他犯的错是很多成年人都犯的错,是青春期孩子冲动的后果,需要正确引导和教育。而不是开除一个两个可以解决的。开除学籍,不能转学,孩子就此变半文盲?流向社会,让孩子失去信心,失去向上的勇气,成为社会的渣滓?还是给予改错的机会?引导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中国法律应该只有合法结婚年龄,没有合法同居或性交年龄,没有婚前同居犯罪,更没 有青少年什么时候可以有性生活的规定。学校有没有提供正确的引导,有没有性行为教育?开除学籍,是否就是最好的教育手段?
孩子在学校宿舍发生那样的事,是很不好,但是,是否其他人如果在家里或其他地方发生那样的事,校方就不管了呢?其实,孩子是不知道深浅,应该说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美国的孩子平均第一次性交的年龄是17岁,调查的人中60% 的人在18岁时有过性接触,如果要开除,岂不是孩子们都不能高中毕业?
总的来说,孩子有错,是父之过,家长,老师,校长,责任都有。希望引以为戒,疏导为主。
早恋是一种普遍社会现象,早恋的孩子该背什么样的十字架?希望大家一起来拯救偷吃禁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