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朋友, 同胞的情面上, 无忧愿提醒朋友们,随意转载他人的言论, 文章, 照片等是不礼貌的, 缺乏修养及法律观念的
如有人跟你认真, 你最起码蹲两天监狱,或是做社区服务, 不是穷和无知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蹲两天监狱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办法。"不知不为过, 我穷我怕谁?"在美国行不通。 网法也在日益完善,真要追究, 你是逃脱不了责任的, 尽管是马甲。
• 我说你不用申明,你要是贴个照片,立马有人转贴万维 -水儿~- ♀ (39 bytes) () 11/09/2005 postreply 07:05:00
• 你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有道理但不准确。法律事情不要误导 -noworry- ♂ (0 bytes) () 11/09/2005 postreply 07:16:26
• 你真聪明犀利,但无忧不上当。 -noworry- ♂ (0 bytes) () 11/09/2005 postreply 07: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