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克-OMX集团(Nasdaq OMX Group Inc. NDAQ+0.52%)向那些考虑就Facebook Inc.FB+2.16%首次公开募股(IPO)有关交易损失发起诉讼的公司示意:要打赢官司可不容易。
该集团认为,它受到与其成员公司签署的合同以及其独特法律地位的保护。纳斯达克-OMX集团的法律地位源自其双重角色:既是监管机构,同时也是一家通过运营交易市场来赚钱的公司。交易所管理人员这几周向分析人士指出,在因交易失误而引发的诉讼中,纳斯达克从未输过。

纳斯达克-OMX集团首席执行长格雷费尔德(Robert Greifeld)上周在投资银行Sandler O'Neill + Partners的会议上说,看看人们签署的成员协议吧,上面很明白地写着他们是受和解政策约束的。这个和解政策指的是纳斯达克-OMX集团与成员之间达成的法律协议,其中规定了出现系统问题时该集团的赔偿上限。
法律专家一致认为,纳斯达克-OMX集团拥有强大的辩护理由,但他们也指出,该理由并非牢不可破。
据投行和券商估计,由于纳斯达克的技术故障,他们在Facebook 5月18日上市首日损失了数亿美元。
上周,纳斯达克-OMX集团提出了一个总额4,000万美元的赔偿方案,赔偿金额由现金和折扣交易费组成。但几家因纳斯达克技术问题蒙受损失的券商说,赔偿力度不够大。奈特资本集团(Knight Capital Group)和瑞士银行(UBS AG)等均表示,可能会与纳斯达克对簿公堂。
目前已有两组独立投资者对纳斯达克发起了集体诉讼,希望就有关Facebook交易损失获得赔偿。他们坚持认为,纳斯达克的技术缺陷是可以预见的,而纳斯达克在处理这宗备受期待的IPO案时存在过失。
证券业律师表示,诉讼的关键在于纳斯达克在Facebook开市时是否存在过失。此外,诉讼还将考验责任保护的范围。美国交易所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当中都包含责任保护条款。
另外,蒙受损失的券商能否胜诉可能还取决于法院是否会判定,在Facebook开市进行股票交易时,纳斯达克应履行其作为半官方机构的角色。在美国,交易所属于自我监管组织,有权监督交易、停止股票交易以及执行相关规定。
交易公司可能还会力图证明纳斯达克高管有意忽略了Facebook股票上市交易之后,其技术故障给经纪商造成的困惑,因为在经纪商明显不知道订单状态的时候,纳斯达克并没有暂停Facebook股票的交易。证明这种有心之失是挑战交易所运营交易市场时所享豁免权的一个途径。
律师事务所Schulte Roth & Zabel LLP合伙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前辩护律师希夫曼(Howard Schiffman)说,起诉纳斯达克的散户还面临着另外一个法律障碍,因为他们需要证明纳斯达克本来应当预见券商无法获得交易确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法律专家指出,即使诉讼结果不确定,仅提起诉讼的威胁就有可能给各公司及其保险机构造成压力,使它们不得不为赔偿事宜进行谈判。
Jacob Bu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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