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侠:我先生遗嘱提到他的房子归我(事实也是我们共同付清了贷)在法院认证的过程中的一个步骤是要把上庭的通知送到他与前妻的两个儿女(都50岁左右)的手中,我的律师发送了3 次certifie mail(分别3次开庭时间)他们都拒决签收。我住New York 他们住Florida, 而New York法院规定只有在New York的可以请Server,但是 发到Florida必须是certifie mail or Fedex. 这一过程已经拖了3个月了,我的律师觉得她无法再继续了。
我的問題:1.即使Fedex 他们是否也可以拒决签收。怎样才能送到他们的手中并得到法院的认可?
2. 到哪一步法院才会同意登报或上网公告 ? 接下来是第四庭,要是换了律师,
法院是不是会重新从第一庭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