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双重国籍方面,我看不出美国和加拿大有什么不同。

本帖于 2015-05-19 13:33:0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加州老李 编辑

我上面提到的美国最高法院在1964年的判决(Schneider v. Rusk 377 U.S. 163 (1964)),说明美国对双重国籍,既不是不承认,也不是“一眼开、一眼闭”。而是承认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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