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上劳动法培训课的时候,公司是这么说的,肯定不是我们公司内部的政策,某年我到10月份还剩好多假,还被老板提醒别忘了把假休了。我们公司一般鼓励预产期差4周休就是为了确保员工自己的年假能用20天以上。有的同事提前两个多月就开始休了。大公司的话,建议查一下你们公司的政策。我们部门有一个妈妈产假休完要申请phase back in还有一周工作4天,老板不肯,后来人家把各种政策研究透直接找hr,hr跟老板一谈人立马改口, 那个妈妈工作干得挺好的,自己的权益也争取到了, 后来工作升职都没受影响。
如果是小公司这种事情上比较不规范,以后工作上还想往上爬的,只能跟老板尽量讨价还价据理力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