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起名字,只好用现成的标题,打中文打得慢,打了好几天。)
看了半天,有些人真不应该,人家yaya是来讨论政治的,我看讨论得不错,英坛有这样的人挺好,无缘无故大批到人家“绿卡婚姻”上挺无聊。跟风去看了她的博客,有一个感觉是挺喜欢她的,而且她的婚姻根本不是绿卡婚姻,她老公那么爱她,为什么不能给她一个钻石,再给一部车,再加一个绿卡。你们又急什么呢。
有人说,这不合法。法律是不允许这么做。
但是,从法律角度讲,就是当时她没有拿到绿卡的时候,假结婚了,你马甲知道了,到homeoffice告她,她还是有95%以上的机会拿到绿卡。(最近,看了一些移民案卷),这样的事情很多(东欧居民以赢利为目的帮助非EU的人留在英国),基本上homeoffice没有办法,因为放在court case上,很难否认这些人不是真结婚(除非你有确切经济交易,即使有证据也不能完全证实就是绿卡婚姻。总之很复杂,homeoffice胜的机会比较少。)
我不知道yaya为什么给她的文章会起个这个名字,她的婚姻从法律角度上怎么看都是真的。不是绿卡婚姻。
看来看去,绿卡婚姻对英坛某些人的刺激是:她绿卡拿的太容易了,而且最后那么幸福。这个是不允许的。有位网友帖子很好,让我大笑:yaya不应该就不应该在她最后居然幸福了。你应该拿你的不幸出来让我们开心才好,你开心,基本我们不同意,所以我们打击你;你受罪来告诉我们,我们喜欢拿来开心。
有善良的人说,绿卡婚姻太功利,对当事人婚姻上最可怕的后果是:两个人最后分手。可是正常谈恋爱多年结婚的婚姻40-50%也是走不到头。正常婚姻就不功利吗。从远的两转一响多少腿,近到《非诚勿扰》的女孩子征婚要“宝马”遭到一个男孩子上场辱骂。主持人就评论:”男孩子不喜欢女孩子拜金,可是每一个上来的男孩子时征婚都在女孩子相貌上有要求。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们不是虚伪吗。”
另外,这样的绿卡婚姻法是个什么法?
有人跟贴,谈到这个跟“强奸”“杀人”是一样。这个好象概念不对吧。简单来讲,“强奸”“杀人”是一个主体侵犯侵害另外一个并不愿意的主体。绿卡婚姻,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没有伤害到谁,最后双方得利。最倒霉的是英国人和英国政府,人来的多了,福利工作机会都被侵占。所以他们才要做个法出来。做为一个外国人,从人权的角度上讲,我认为早点废了这个法才好,对外国人很歧视。做为人,有人权,应该我想住在哪儿,就住在哪儿,管你什么事啊。就象中国的户口制度一样不合理。希望天天有yaya老公那样的人,天天有这样的好事,公开对这种破法反歧视才对。
秦始皇焚书坑儒时的诛连九族是他的法吧。 一人犯罪,诛及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被消灭。当时是法,2000年之后,再来看这种法,让马甲也笑了。
另外,6……4……时,我认识的一个香港人为了转移一个学生领袖去美国,进了党的牢狱。他犯了当时中国的法。可是如果当时我做为一个中国人,我有这样的能力去为学生做事,我也一样会犯同样的法。其实当时很多中国公民为了保护学生已经犯了这个法。
我想,在座每个人在中国都大大小小犯过”行贿罪”吧。
法有很多种,有些法,,“强奸”“杀人”,5000年也不会变宗旨;有些法则不同。
又有人出来讲,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无耻!
什么是“道德”?你是制定道德的人吗?你小脑袋里的道德就是道德的全部吗?如果答案都不是肯定的,那么就不要追着骂人了吧。
文化大革命中,因为丈夫是右派,妻子与之离婚的比比皆是,
当时是革命行动,是最占道德至高点的。法院当时已经不function了,只要到革命委员会一提,马上让离。英坛有些人,也让我想到这些摒弃人类最纯良的感情而占据道德至高点的人们。
大家不知道还可不可以记起莫泊桑的《羊脂球》,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上层人士,全部人模人样,道貌岸然。隨剧情一步一步推进,那个唯一地位卑微低下的妓女,在被迫接客的过程中,人格的光辉,善良的本质将那些自私的满口仁义道德的上等人都比下去了。 这样小人物的真善美也在电影“Pretty Woman”再次体现。所以有些人一边每天在网上意淫,一谈到美女,两眼放贼光, 又有什么资格去骂妓女。人格是金,人格的光辉是任何邪恶的人和邪恶的话都无法使其泯灭的。
最后,以一则圣经故事结尾吧。一天,耶稣巡游至一处村庄,村中正在集会准备石刑处死一个通奸的女人。耶稣走上去,对手上已经拿了一块块大石头的村民们说:“来吧,让我们砸死她。那么,先请自已认为自已道德高尚,从来没有出过错的人,来扔第一块石头吧。”村民相互而视,最后渐渐散去。
总的来说,这一群2000年前的村民,比2000年后英坛的某些人更加civilised,因为他们, at least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