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啊,哥们。我个人基本同意你的观点,理由如下

1。Tier 1不要求立刻找到工作,而换签证类别和等待需要时间,直到拿到新的签证,这之前的时间都属于HO的工作允许时间。至于2个月没有交税,因为这两个月换签证,应该脱离了Tier 2的工作许可签证限制了。既然1和2可以合并计算,我觉得只要中间没有其他类别签证,只要最后HO给你了签证,都应该看作连续5年合法的。

2。我也觉得工作许可不重要了,因为我用的是Tier 1的身份申请永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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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好运,呵呵。 -三川- 给 三川 发送悄悄话 (69 bytes) () 02/16/2010 postreply 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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