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唐兄这一路“暴驶”够给力

本帖于 2012-01-09 08:45:54 时间, 由普通用户 --1234567- 编辑
回答: 八千里驰骋荒漠:美国西南自驾游tang070592012-01-06 17:41:46

 

也够辛苦的哈。本人也“爱”开夜路,感同身受。约6年前飞到丹佛后,自驾一大圈,北上大裤大,西行爱的河,南转新墨西哥,一路没有替班,因为LD不敢开高速,只会掐我后脖子,怕我瞌睡出危险。也是比平时话要多出几倍,怕我乏味入睡,全是好意。后来再也不爱开夜路了,也不在路边麦当劳前车中夜宿了。太苦自己,偶而为之有了体会就够了。

谢详细介绍分享!

PS. 一开始时,上面标题里的“驶”,想用的是“走”或“行”,哈哈。一笑:)

所有跟帖: 

谢谢行兄,我是少数喜欢长途开车的人 -tang07059- 给 tang07059 发送悄悄话 tang07059 的博客首页 (336 bytes) () 01/07/2012 postreply 06:39:4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