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够辛苦的哈。本人也“爱”开夜路,感同身受。约6年前飞到丹佛后,自驾一大圈,北上大裤大,西行爱的河,南转新墨西哥,一路没有替班,因为LD不敢开高速,只会掐我后脖子,怕我瞌睡出危险。也是比平时话要多出几倍,怕我乏味入睡,全是好意。后来再也不爱开夜路了,也不在路边麦当劳前车中夜宿了。太苦自己,偶而为之有了体会就够了。
谢详细介绍分享!
PS. 一开始时,上面标题里的“驶”,想用的是“走”或“行”,哈哈。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