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以直報怨。古代社會在法律成形之前,甚至之後,都存在着以直報怨。以眼還眼,以血還血等,就算是直。這可說是一種天理報應。但文明開化之後,就不是對等的還了,勝者要斬盡殺絕,要威嚇,導致無底線、無限制的報復,是人欲使然。
這裡的天理與人欲的區分,來自於朱熹:要飲食是天理,必須要山珍海味,無限需要,就是人欲。《基督山伯爵》試圖為報復劃定個天理的界限。
《水滸》屬於江湖。錢穆將社會分為城市、鄉鎮、山林、和江湖。城市文化是文明中心、進步的中心,江湖與之正相反。江湖人物往往服從以直報怨的原始規則。盜亦有道,就是按照天理來行事,有規矩;澤無良盜,就是盜裡面,也只剩下按照人欲來行事的賊,一切皆可發生。《水滸》寫了文化的四分之一。跟那四分之一打過交道的老美喜歡《教父》,類似同類的中國人喜歡《水滸》。
理論上,大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