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认为,神是否给人自由意志才是唯名论和实在论真正的分歧所在。

本帖于 2025-11-03 11:52:5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爱城小鱼 编辑

奥古斯丁在《独语录》中对自由意志的追问开辟了哲学的新维度。他认为人在被造时被神赐予了自由意志这种能力。人利用自由意志这种权能犯罪作恶,而不是只用于行正当事,这表明神的意图在人这里没有得到直接贯彻。上帝愿意什么,就能成就什么,因为他是万能的。但是,他给人自由意志是愿意人为善,人却没有为善。上帝给予人自由意志之后似乎对人就无可奈何。在这里,上帝似乎没能想要怎么样,就能成就怎么样。
虽然如此,这并不能否认上帝是万能的,他对人依然是绝对万能的。因为,首先人之所以能“中断”上帝的意愿,恰恰是因为上帝赋予了人自由意志这种权能,使人能够完全从自己的意志出发决断自己的意愿和行动,而不顾及任何他者因素。人能够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这是上帝所允许的。
其次,上帝给予人自由意志,因而允许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断自己所意愿的东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允许人中断其意愿──正当地生活──而犯罪作恶;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同时也要求人遵循自由意志的自律法则,即只决断能普遍化的意愿和行动。因此,人中断上帝对人的美好意愿虽是出自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但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接受上帝的审判和惩罚。在人身上,上帝的意志是通过对人的自由意志进行奖惩的方式来贯彻和成就的。上帝的意志虽可被人的自由意志所“中断”,但上帝却可以在审判中追补自己的权能,贯彻自己的意志。在人身上,上帝以追究罪责的方式成就其意志和维护其全能。

而另一面,人类的罪性和拥有自由意志的同时也断绝了与上帝沟通的可能性。神是完满,至高,无与伦比的,而人是有限的。实在论者认为,人要去理解神,去理解世界的本源,就要经由共相一级一级的向上攀爬。而唯名论认为现在攀爬的天梯共相根本就不复存在。对于人们来说,上帝的不可知性导致在人在神身上逐渐失去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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