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很多人都是从儒家出来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能使人被绞?看不出有一定的关联和道理。比如,商鞅是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治太子,结果得罪了太子导致最后的结果。从今天的角度是不是完全正确的做法?
“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没有任何问题。君子喻以义不代表就没有利了,而是利也成为了义。小人喻以利也同样,把义也变成了利。用讲不讲道理来区分小人实在毫无道理,小人中懂道理的有的是,甚至完全可以超过君子。比如,史记中这样说纣王: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
至于指望外力,比如法律来管理社会,甚至要触及人的内心的改变,都是不成熟的文化的表现。法律只能是因应当地民众,当前社会的一种措施,否则不可能长期实行。所以说是体制设计者的设计,还不如说是适应当地广大民众的诉求。每个地区各有自己不同的传统和现状,没有必要说哪一种就更好。事实上,只有可行的才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