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探讨。公有制下,至少法理上财产是共有的。干部即使有些特权,也不是法权,干部也不可能把这些财产占为己有,

来源: 为人父 2024-03-29 09:38:5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71 bytes)
回答: 我的看法,做为交流。yfz94652024-03-29 07:35:57

更不能传给下一代。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公有制,而在于如何限制权力。如果公有制领导受人民监督,限制领导干部的特权,这在公有制下更容易实现。反倒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没法限制资本家的特权和金主政治。至于为什么毛时代没有完成这个监督,我觉得是毛过于相信群众运动,相信共产党自身的革新能力了。如果社会主义民主建立起来,把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现在的中国虽然还有国有企业,但和公有制没啥关系了,现在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而习近平反腐其实也是在革权贵资本主义的命,但除了反腐,似乎也没有什么其他举措了。

所有跟帖: 

法理是如此,但中国真正有用的是使用权。法理财产无法继承,但特权是可以继承的。现在房产土地仍然是公有,人们仅买到使用权。 -yfz9465- 给 yfz9465 发送悄悄话 yfz946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9/2024 postreply 09: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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