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仔细读了,将读后感罗列于此。有的观点同意,有的不同意。俺是个实心眼的人,不喜欢投任何人所好。:)
爱情不是莫名其妙, 但它源于人类乃至一切动物繁衍的本能。不好听,但俺认为极其真实。:)
爱情肯定不保仙, 也没有机率可以地老天荒,最长大概只有七年。男女之间最容易产生激情的场合,是在一见面至少一方倾心的时候。俺凭自己多年的直觉,在刚见到自己喜欢的美女的时候,大脑神经枢纽最兴奋。那时,俺能说很好笑的段子。见面多次以后,俺的幽默和诙谐程度就直线下降。这是俺的亲身感受。
“过后, 双方都钝感一点儿, 乃松驰的爱情, 亦即柔情. ” -- nonsense. :)
"为先生常说, 爱情和平演变成亲情乃成功的婚姻." 虽然俺不知道为先生是谁,但俺非常同意,也这么认为。不仅如此,俺还特喜欢"和平演变“之说。 在回忆俺的暗恋文章中,俺说过这样的话:”在我看来,成功的婚姻,就是闻着烟火味,把爱情转换成亲情平淡过日子的过程。“
”我痛死也不肯将爱情与亲情划等号.“ -这只不过是铃兰小妹一贯的卖萌小技而已。 :)
”男人就那么个东西, 动物性, 他说的话可靠, 母猪都上树.“ -- 俺同意,男人当然不是个东西。上帝赋予男人传宗接代的任务,不是来谈情说爱的,他们往往都用下半身思考。:)
”可劲儿地甩长发, 耍赖, 耍花枪, 耍小性子,“ -- 同意。另外,好看的女孩不经意地捋一捋前额短发的动作,俺觉得也很迷人。:)
铃兰坐在枯树上的这张照片也很美。它象是在风蚀后失去了生命的爱情枯藤老树上,又发出一株新的爱情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