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的生存权包括地权,私有制下你可以拥有独立于政权的土地,当然你也可以失去,但政府依然要保证你和任何一个公民一样拥有对公共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流浪者可以睡街头宿公园,无人有权可以驱赶。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也基本一样,洪荒以来,逐水草之后,祖先安顿下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就是他们的地产,天经地义。但和个人不同的是,一个民族不会失去他们的地权。这是一个比较现代的理念。汉人的总人口远高于维族,不管历史故事如何讲,在中共建政时,事实是在新疆的汉人人口不到维族人口的十分之一,不计更早的历史,即使按当时计,维族也至少应拥有十分之九的地权;再说中共建政时,维族的绝大部分人口祖居在新疆,而汉族绝大部分人口不住新疆,更别谈祖居,也是事实。再再说一句,中共的公有制是暴力强加的,你说土地都是公有,并无法理上的延承性,汉人愿意接受那是汉人的事。所以我说主客,不是讲什么都要主人说了算,但至少房客不能自作主张占了上房,把房东赶去工具棚吧。无意和你辩论,只是想提醒一下我们虽然口口声声说不大汉族主义,很可能依然自我中心于大汉族主义。
这是关于你帖子的题外话,对你的帖子我完全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