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锁链女现象一方面反映了这种十恶不赦的罪恶在中国的持续地广泛存在,而且并没有任何终止的迹象;同时也反映了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诚意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同意这是十恶不赦的罪恶,并持续地在那个地区广泛存在,但我以为有终止的迹象:记得有人大代表讨论,那这个就应该是容易解决的问题。我觉得更难的是怎么妥善安置她们和孩子,照顾他们将来的心里健康和生活。
2.“胡耀邦的那个表态永远都值得敬仰:任何一个冤案,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时候制造的,都要纠正过来。”
很遗憾,胡的民族政策在新疆制造的无数冤案到现在没有一个纠正过来。。。可能您不了解,就再解释一下吧:凡是民汉纠纷,不管是谁的错(其实绝大多数都不是汉族错),都是少数民族逍遥法外或轻判,汉族重判坐监,这个政策执行了三十多年。2009年七五暴乱中,由于一开始警察不能镇压暴徒,到第二天中央允许镇压了,也还是尽量不用武器,主要靠盾牌和警棍,清剿速度太慢。这期间仍一直有汉族还在被杀,于是汉族游行抗议,被催泪瓦斯,也被抓了一批,到第三天汉族忍无可忍才拿起棍棒反击,领头的几个被严判死刑,一大批入监。那么,您敬仰的只是一个表态吗?在汉族死一个少一个的新疆,我没办法原谅他。
抱歉,知道您心中有义,才斗胆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