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人民网”。不过,为了凡人君不那么别扭,我决定提前置顶他一篇文章,并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而是它引起了足够多的人的兴趣。希望此举不会引起你的不满。
有网友善意提醒我们不要做得太难看。谢谢!还请告诉,做得怎么样是难看?
还有网友问我:“你觉得那话说的公平吗?合理吗?有分寸吗?像个‘合格’版主说的吗?” 那,请说明一下,合格的版主是怎么样的吗?
凡人君好像对我“二) 我喜欢的。我是版主。版主也是有好恶的”置顶原则不太同意。我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不行?版主不是保姆。做了版主,连自己的好恶都不能有了吗?你们在这里争的,从小了说,难道不也是好恶?
立关于未完歌的那篇文,他特意标明了是小说。小说是怎样一种体裁都知道吧?
教授说:“大歌,不要被情绪遮住了眼,看仔细点儿:把石头换成鄂罗石,未歌换成梅锅,西瓜换成吴国。”
未完的歌说:“我当然知道他在说什么。没啥情绪,不过是想把‘贱到烂的傻人’扔回到他身上而已。”
立应该是接到了。要觉得不解气,可以再扔一次。
“你和一个老大混,老大让你去叫阵隔壁的老大,说,只要他不服,我就帮你拍他。结果,你自己立刻小人得志,狗仗人势,显得那个牛掰,那个我哥是未完的歌,我行。结果人家老大暴打你时,你的歌怂了,不敢上,还白话呢,说什么,为了避免世界大战。
我认为,只有贱到烂的傻人才会还相信崇拜这样的人的。”
这只是一段比喻。真有人想对号入座?有网友请问版主:“论坛上公然对网友污辱和攻击的帖为什么置顶? 难道不应该警告,删帖吗?”你有反驳吗?大家热烈讨论时,有那怕一个微小的声音说,这个帖子该删吗?
也许是我的心灵太不纯洁。这几句话就让人这么不受用?我以为我们的心脏已强大到不怕这种语言了呢。
诚然,立君当見鞭影而行,以后写文会谨慎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