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民主首先定义民主。美国教科书的民主通常讲的是程序。

当一个程序不断在自愿式的投票之后,再由少数人投票决定是与否时,就一次又一次的极权。比如说总统选举。民众投票(假定一人一票),之后,有个赢者通吃的程序,此时,投另一个候选人的票却被计算在你没有投的候选人的票里了。然后,全国435名候选人再次投票。他们可以否定也可以肯定各个州的投票结果。这435名选举人的权利远远大于选民。这435名选举人是怎么产生的? 他们是谁? 这些人大多数是退位的政客。既然由选举人决定, 何必要选民投票?极权选举并没有到此结束。国会的435名议员再次投票, 以否定或肯定选举人的投票结果。再下一步是副总统认证国会的选举结果。颁发证书。这是美国人最以为自豪的民主选举程序。教科书中通常不具体陈述选举人之后的程序。美式民主是个真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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