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谁说拐卖妇女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严重的判死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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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庄主 影云坛友!你们提供的信息大数据告诉坛友大真实大背景大picture, 使人思之有据 不被蛊惑!
-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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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22 postreply
09: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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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需改的就是针对买方的法律。买来的被掠妇女不可能是自愿结婚的,所以定买方强奸罪没有错,除非没发生性关系。
-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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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15: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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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都属于小概率事件,以前包办婚姻也有情投意合,恩爱一生的。比如任弼时和陈宗英。
-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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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15: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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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公家话,不管大概率还是小概率都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就不会错。
-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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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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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是八十年代的事,那时拐卖妇女犯肯定枪毙。很多罪不至死的都被枪毙了,人贩子更没跑了。
-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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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1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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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之后刑事犯罪的严打有4次,最后一次是2010年。80年代的那次严打,其实也有不少错案冤案。为中国法律界所诟病。
-盈盈一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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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1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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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依法办事就是了!! 交司法处理。政府掺和什么?没有人在法律之上!!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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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16: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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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理想化了。法律在 无可依,怎么办?-:)
-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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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22 postreply
21: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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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和买受妇女儿童的本质都是对人的核心价值的侵犯,都是对人的奴役,所以是重罪。
-简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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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22 postreply
07: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