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道理。不过,“然后把这个超强的力量据为己有”,我想,除了教主,有这个想法的信教者可能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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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平等兄说得对。俺应该说“成为这个超强力量的代言人”
-stoneb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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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21 postreply
07: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