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背景太复杂,牵扯到的太多,结果是福是祸太难料。
举个相关的例子,我在《新疆之痛 二》里提到过,山西作家写的一本描写穆斯林习俗的书,我没读过,只听说描写了一些比较落后的习俗,就闯了大祸,示威游行,后来成了暴乱,抽调上千名警力才压住。后来作家与出版社编辑都被判刑坐牢、另几个人革职处分才算完事,他们写书出书的时候想不到这样的结果吧。
牵扯到民族与宗教方面,最好淡化,否则不可控。我想这也是其他几位的意思,不是说谁想梗着脖子不认错。更何况民族宗教问题哪说的清谁对谁错。
但是抛开民族与宗教,情况就简单多了,无非是反右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六四之类的,当然在新疆还有汉族受了那么多年委屈的问题,我觉得政府应当道歉,如果实在面子上过不去的话,就发补偿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