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姐这段绝了:“ 鲁迅做过什么呢?他老人家睁开眼睛看了看以后,把想要说的话写在纸上,发表到刊物上,换回去银子,把一大家子人养得舒舒服服的。刘晓波多温和呀,写几个字还说自己没敌人,结果号子里呆着去了。谭作人倒是手脚都没闲着,跑去调查汶川大地震有关学生的事,最后也进去了,罪行是在电脑上码了些个字,就犯了颠覆国家罪了,当然,没听说他因此挣着什么钱了。”
静安,我们都有一个深爱我们的六哥啊!我看哭了!
我个人觉得,对作者来说,读者是无比珍贵的,尤其是能细心阅读你的文字的读者,那是很难得的,碰到了就是缘份啊。文章写出来后,只要是有人认真地读了,即使TA心生厌恶、反感而忍不住有感而发,也比根本没兴趣读的好。
如果文章是一首乐曲,读者就是那演奏的人。乐曲没被演奏出来之前是死的。。。所以,你们和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