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不支持版主,但俺支持公平原则----与某网友讨论

本帖于 2021-04-17 10:27:3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onebench 编辑

坛茶水真是太深了,深到俺看不到底。

坛茶水也有点浑了,浑到观点不同变成了个人恩怨。个人恩怨,又要联系到茶坛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和管理者。

这简直就是一个真实社会啊。在俺看来,

观点不同,正常。

各自表述,正常。

心中不满,正常。

党同伐异,正常。

私人恩怨,正常。

俺觉得这些都正常,都是普通人嘛。

问题好像是,大家都太爱茶坛了,爱到离不开(比喻,不是赶人走的意思),爱到想把它变成自己的理想世界。这也正常。

爱到质疑版主,要把版主赶走。俺还是觉得正常----好东西,就想据为己有(包括按照自己的理想的样子来要求),俺的本能就是这样。

有点儿遗憾的是,我们都是社会的人,社会有自己性格。作为一个包括无数个体的整体,社会有自己的性格,正常不?正常。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社会的正常,会挤压个体的正常。有时候,纯从理论角度看,社会正常对个体正常的挤压居然可能是对个体的保护:原理很简单:个体的自由互相矛盾冲突时,如果自由不受到约束,那么结果一定是打起来。势均力敌则两败俱伤;一强一弱则弱的被消灭,强的再被更强的消灭----动刀的死于刀下,神就是这么规定的。

我们(每个人,不需要列出个体了)有权利表达,比如要求立道歉;我们也有权利申辩,比如被立冤枉时。同样地,那个异类,立,也有这样的权利;再同样地,版主,也一样有这样的权利。

为了我们的愿望最大限度地实现,神设计了社会的正常。也就是说,遵循社会规则,自己的意愿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实现。

这样,愿望就跟规则联系起来了: 我的正常意愿和整体的正常存在的规则,两者不能完全一致。

怎么办?

有两个方向:

1. 保留个体意见,服从整体。通过讨论达成一致,尊重整体。这是健康的民主的方式。

2. 把个人意见上升到整体高度;把整体意见变成个人意见。通过讨论之外的方式,比如借助更高权力或者计谋,这大概就是权术主义。

俺个人以为第一种是我们都接受或者追求的。因为个体与规则的联系,是整体与所有的个体的关系的一部分。不是这个体或者那个个体的,不是个体主观的。不能我claim一下,说我代表了社会规则,所以所有人都得听我的。原理很简单:每个人都可以自我宣称为社会正常的代言人,而这样做本身就违背了社会的正常,解决不了问题,保障不了个人意愿的实现。

那个体有没有挑战权力的权利,有没有推翻权力的权利?

有。

可以行使吗?

可以。

能成功吗?

不知道。要看个体的意志能不能真正地形成社会主流。

能不能形成主流,需要一个过程。一个让所有个体(或者大多数)认识,接受的过程。

文明一点儿的,要宽容、讨论。

粗暴一点儿的,要流血,互殴。

这就是革命的本质,民主的精髓。

所以,某网友大概需要补上一贴或者一系列,形成一个民主的过程,或者革命的力量。比如,为啥三位版主(或其中的一位或两位)做的不好,哪儿不好,评判标准是啥;同时,也给观众(不,应该是股东)和被批判的版主机会,允许他们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让某网友满意。

总之,按照正义的原则,正义不正义,是一个群体性判断,不是个体宣称一下就能完成的。

俺发这样的帖子,显然有倾向性,比如可能有朋友觉得俺是挺立派。其实俺不挺立,俺是挺自己对文字或者文章的判断喜好。如果立达不到俺的标准,俺不会夸。立的“出格”言论(最初的、没有针对性的那些),俺不反对。因为俺觉得对立来说,那是一种可用的且在某种情况下有效的表达形式。但如果是俺自己,俺会考虑不同层面的接受效果。其实俺也不用考虑,因为俺自知达不到那个表达水平;达到那个水平,也许就进入了艺术的颠狂,没有办法理性考虑了。又当然,俺在这里说的,是一种可能性。朋友们都有深?的人文情怀,相信知道“艺术的颠狂”。立说那些话时是不是处在这种状态里?俺不确定。但俺知道有这种状态,从立的各种发言来判断,俺觉得至少这是一种可能。如果没有更多的证据,俺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至于后来两方感受到的互相伤害,觉得那沟通的问题,需要沟通。本来不是要互相伤害,但是造成了互相伤害,这也是一种可能。俺也不排除。所以,俺认为还还是平静下来,讲讲理比较好。

这次冲动发贴,倾向性跟立的关系不大。也不是挺版主(嗯,不否认,客观上可能有这个效果),而是要挺一个公平的原则:所有人,想表达的,在不伤害别人的基础上,都需要有机会充分表达;被定罪的,也要有机会辩解。

觉得代表公道本身就是一种私见。俺觉得俺的看法比较公道,这就是俺的私见。但谁不是这样呢?

按照自己的判断标准----俺也差不多可以做个民主精神驻茶坛全权总代理(代理,不是代表),或者至少是之一。俺本来也想claim 一下,要求三位版主只尊重俺的意见,不要听别人的。但是想想,有三个版主已经够乱、够独裁(三倍的独裁啊)的了,俺就不做太上皇了。对三位版主,俺反对乱删贴(强调:乱删,有理由有原则的不算;原则合不合适需要讨论,是另外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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