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标准是每人收入低于4000块。
是不是我不工作(包括不能工作,不愿工作,和找不到合适工作),你至少要给我4000块?所有地方最低收入都是这样的吗?
我在上海,4000块管吃管住管喝肯定不够。为了找工作,我想上个网,坐个地铁。没钱付月费。我能上街乞讨一下吗? 乞讨的时候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乞讨,我能说我很贫穷吗?
全国人都脱贫了,我这样贫穷会不会给国家丢脸?尤其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国际友人那么多。
全国没有脱贫前,我还能找扶贫办申请一下补助。没有贫穷了,扶贫办公室撤了,我到哪里找帮助?
就不能把“扶贫工作”当成一个长久工作来做,别宣布扶贫成功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