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文学吸引人,是因为能激发人心,传递那种激荡人心的振奋感。
但我观察到这种振奋笼统说来自一种生命力,那种生命的自由感。只是这种生命力自由感,激发的源头也是不同的。
可以是爱,拯救。比如鲁迅的愤怒,意图呐喊打破伤害人,捆绑人的旧礼教。甜美的爱情就不用说了。
也可以是欲望,最直接,地板上的就是黄色小说了。爱情也有欲望成份。欲望是最抓人心得东西了。:)欲望本身就是生命力。
我不觉得用到道德规范去限制指导文学作品是好事。但是我觉得正当作品应该传递公平得理念。而不是某一个视角无边得欲望和振奋。鲁迅的呐喊,包含的爱正是对生命公平的呼求。甜蜜的爱情也是基于平等的。
像洛丽塔这种,娈童的情结,会激起人的欲望的。试想那种不对等,让一方全然超控的自由,自然激发人性的。
美国有个系列杀人狂,叫工具杀人狂,他录下受害者受折磨时的惨叫,在法庭上说他每晚都听,说那是受害者和他的枕边情话。
所以,不谈道德太笼统。但是公平理念是必须的。不能让有些变态的欲望,吹成美丽的泡泡。广泛激起不当欲望。
再补充下,那个杀人狂本来不杀女人,就偷车,后来再监狱遇到一个性侵惯犯,被大开了欲望之门。从此两人联手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