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鲁迅”一把
鲁迅日语好,敢把自己写的日文信附在出版的集子里。还没见过“订正”的。在译《中国小说史略》成日语时,仍要去内山完造处商议。
鲁迅一段时间是一定要穿和服的。像所见过的香蕉人,三天中餐吃下一定跑去肯特鸡麦劳搓汉堡。
你我如斯?
若不,说鲁迅,“先天性营养不良”。
读鲁迅的“意义”的,从来,至今天的品茶小轩。
肯定正确。
可就觉得鲁迅一定不满意。光看他的脑袋,一点不看他穿着西装也挺酷,是小个子之男的人间不平之一半。
鲁迅更想向中国带进的是趣。就觉得。
书名,《且介亭杂文》《二心集》《南腔北调集》... 多逗!
阿Q,狂人,祥林嫂的“圆规”腿;老栓的懵懂,野草里的狗吠老头蹒跚,《故事新编》的神怪...... 看到逗,看得久。总着眼于意,辜负了。
鲁迅的杂文当段子看,无不可。“拿来”冠以“主义”,像昨天看到当地人戴的印着牙齿的口罩;
”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了下去,与人生离开;读外国书——除了印度——时,时时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中国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都是僵尸的乐观,外国书即使是颓废与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废与厌世,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这样的话,就读出个“矫枉过正”“话说过了”的正经,一点也不“悠然心会”地笑,可惜了。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读这段,不享受语言美感,光盯着段落大意,不止辜负作者,也是白搭了你还是个读者。据研究者说,这重美感,还是是进口货,来自唱“拉网小调”的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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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呆久了,觉得自己尤其需要改善的:到哪儿,坐有相,立有姿,话小声,多开点玩笑。进了中国海关,见到的怎么就那么闷闷的,沉沉的,怯怯的... |
鲁迅当年,也这样感觉?
把《鲁迅全集》当写得国际化的《笑林广记》看,能从中不断会心地生笑,不比“鲁迅仍然是最什么什么”的深刻少重要性。就觉得。
小时候,大人常训:“站都没相,还扯什么其他!”咚咚的,响到今天,眼下,写这博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