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M,在咱城,一石激起千层浪。
以咱城独特的人员构成,这个城的“主体意见”,对日后美国的政治走向影响会微乎其微。所以,对BLM 现象的反应,只是一个有趣的社会心理分析,没有要紧的后果。从有趣的角度,把这个波谱发散开来看一看。
一层一层为大家剥离。
首先,155年前(1865年)被美国取缔的“奴隶制”是个邪恶的历史。没问题吧?
估计没人会说“不邪恶”,但是…..
在网上,有美籍华裔的油管“播主”认真的说“其实黑人奴隶的生活不都是那么悲惨,他们是奴隶主的财产,你的财产你怎么会不照顾好而胡乱摧残?我不是说为奴隶制辩护…..”。不是我编的,确有其事。链接就不给了,I will never ever watch his 旮鼻脂。
估计,咱城里,也有此观点,但会羞于公众前表态。
好了,假设没有。“奴隶制”邪恶,就算100% 的波谱都还在,是吧?
其次,“抢商店与烧建筑”,不可原谅的犯罪。没问题吧?
无论以前怎样被社会伤害过(有些抢烧与历史没有任何关系,纯恶棍),“抢商店与烧建筑”伤害无辜不是数学上的负负得正问题。这一点,应该是百分百同意。
You think?
不会的。咱城里,有“敌对势力”的脚印,甚至大篇的文章。为发生在美国的“破坏现象”暗中叫好的一定有。不过吗,露脸叫嚣的尚未发现。就算100%的波谱仍在吧。
再往下,就复杂了。
弗洛伊德先生被杀这件事,是“执法警察”的疑似犯罪。对吗?
这个问题,用答“对”而留人,以本老汉的非科学观察,能失去城中居民的30%,I am not kidding.
这30% 中,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有的“原因”,就是经典意义上的“种族主义立场”。种族主义立场,尤其是脑波方面的,非犯罪。只要不煽动暴力,享有言论自由,而且,有与他人等值的投票权。
这30% 的群体,就说到这儿。
尚余70%。
既然“执法警察”能疑似犯罪而杀人,改造警察合情合理吧?
70% 会不发生离队事件。
那么咱们“De-Fund the Police” 吧?
70% 中的90% 立马就跑了。
剩下7%。
“不养警察”,这个说法的前提是说警察问题很大,反复有黑人被在“执法”过程中杀死,说明警察“改”不好了,所以,不给钱,推倒重来(更好的警察,不是不要警察)。
依本老汉的判断,此事,不会在美国发生。零星的个案有可能。如果,种族主义立场都是非犯罪的“言论自由”问题,人群中有7% 的人说“De-Fund the Police”又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
就是。
剩下的,AA制问题,BB问题,还有 CC, DD, EE.......不一一说了,*_*。
然后,就是川普与拜登谁更有利于美国的“千秋大业”的问题。Well, I am not going to go there. 不过,再次说非科学的观察,城里偏川同学的比例大约在70%。
到此打住。此轮波谱发散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