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建奎案的判决是一个错误

 
贺建奎案的判决是一个错误

谁是受伤害的人?

被编辑的婴儿吗?没有证据。

婴儿的父母吗?也不是。

公众吗?也不是。

本质是一部分人的观点强加于另一部分人。这就是杰弗逊所说的多数人的暴政。

罚款300万元更为可笑。是补偿受害人吗?不是。那就是无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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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伦理的问题。。 -水宁- 给 水宁 发送悄悄话 水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2/2020 postreply 01: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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