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凡无忧兄说的也是。我们都是非当事人,最多也只能说说而已。真正的当事人是原文作者和JAAC。 谢好意 :-)

本帖于 2018-12-19 02:33:26 时间, 由普通用户 papyrus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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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古纸兄不怪俺多言。。。:) -尘凡无忧- 给 尘凡无忧 发送悄悄话 尘凡无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8 postreply 0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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