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昨天在评论城里的一篇有关彩票的文章时,我写下了标题中的这句话。

紧接着一个朋友调侃道:平常人都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只有得道高人才说:“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我相信我不是这个说法的原创,应该是看到别人这么说,深有感触,就记下来了。

领导和孩子一直想养条狗,不管他们如何下保证,我知道到最后所有的职责都会落到我头上。俺虽然是个有爱心的人,但确实不喜欢宠物。于是,我就说要是中了100万,就养一个。偶尔的,还真去买几注,特别是奖金累计很高的时候,头奖给别人,我们就奔那些100万去了。

每次对(不是兑)奖的时候,我就说:得之,我命;失之,我幸!你想,中了就养狗,我就得天天干活,命苦!没中就不养,我就清闲的很,幸福!

真要是中大奖,真不是幸运那么简单。想想是命中注定你要发财,就不会兴奋过度如范进中举一般,所以得之我命。但是,一下子有了几千万,是福是祸很难说,因此失之我幸。

当然,如果像前几年卡尔加里的那位先生,中了4000万,全捐了,留在心里的只有满满的幸福,肯定不是祸。但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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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还没有得道。:) -水宁- 给 水宁 发送悄悄话 水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4/2018 postreply 21:32:57

哈哈,等你真得到了,可能就能做到了 -雪晶- 给 雪晶 发送悄悄话 雪晶 的博客首页 (208 bytes) () 11/14/2018 postreply 22: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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