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同性恋,从脖子以上考虑,无论是出发点还是终点。
以“我”的幸福同理“他”或“她”的幸福,抛开生殖器。
同性恋的朋友看了那个“血月亮”会不会与“我”有同样的激动?同样的感慨?同样的惆怅?同样的思乡?
吃了月饼,同性恋的朋友会不会与“我”有同样片刻味神经满足?多长出来同样的几两体重?明儿个同样得去额外锻炼半小时?
少联系到一位亲人,同性恋的朋友会不会与“我”有同样的不安?同样的自责?同样的歉疚?
把垃圾拎出去,不小心让门把扎破了手,同性恋朋友是不是会与“我”有同样的疼痛?同样贴个“创可贴”?同样不忘把新垃圾袋布好?
不要害怕同性恋的朋友会对你单方面的“性兴奋”,交一个两个的同性恋朋友,“我”很快会了解“他”或“她”不会对“外性队”感兴趣的。同理,同性恋的朋友也有日常生活,不是一天24小时都在想“性事”,不会比非“同性恋”的各位想的多。
鉴于“同性恋”朋友们在繁殖上的明显劣势,大部分的同性恋朋友都有非同性恋的父母。像美国“坚定”的共和党人,前副总统钱尼夫妇就有一位同性恋的女儿。这里面有复杂的遗传学,“我”不懂没关系,“我”起码可以不武断结论。
“我”可以不喜欢同性恋,但是,在同性恋不侵犯“我”的生活自由时,“我”有必要对同性恋情绪激动吗?也许同性恋就是一种社会的多元?也许“苹果”公司的库克同志的性取向与他的管理天才是同样的“可接纳不同”?
世界上非同性恋是大多数,而且会长长长长时间内保持大多数。对大多数非同性恋的世人,他或她的性生活,或者说是生殖器问题,其实与“我”没关系,就像同性恋的朋友们的性生活与“我”没关系一样。
宪法与法律之下该有的个人权利,干吗要去剥夺人家的?
大一统是个毛病,我觉得(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