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礼"的区别

本帖于 2014-05-20 11:03:4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低头的谷穗11 编辑

俗话讲“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古人”老几不服,认为“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他认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是胡说(见http://bbs.wenxuecity.com/teatime/495486.html)。
 

我赞赏他对“礼”的解释,特别是“礼”基于人的成长的重要性的意义。
 

老几一文中并没有对他理解的“理“释义,而是上来就对”有理走遍天,无理寸步难行"的话进行否定,我非常有“礼”指出,在“有理走遍..."句中,“理”字的含义,是有按法律、规章制度行为的意义的,这比“礼”是上了层次的行为,对现代社会而言是更加文明的行为。但老几开始口水了,说我理解的不对,不懂理,并且杜撰一个古人说:“理者,万物之所以然也”,很文绉绉的。然而,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任何古人有此说,仅有法家韩非子语"道者,万物之所以然也”。于是,老几有开始口水,总之,“道”与“理”同义,并且一帮二们帮闲者狗狗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来佐证老几的“古人”之说有来源。
 

根本没有古人的原话“理者,万物之所以然也”。即便是古人或者今人“道”“理”不分,也不能无视现代社会意义上“道”“理”“礼”的实际区别,否则,你就会学老几的思维,用“礼”说“理”不通时,出现野蛮的“杀人”欲望了。
 

因为老几在否定“有理走遍天,无理寸步难行",而孩子般的认为““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才是真理时,便出现行为误区。
 

这是因为他误读"道""理""礼"真正意思。他把"道""理""礼"直接简化为仅有”道“与”礼“,而缺失了“理”。
 

何为"道“?道“路”也!何为“理”?按法律规矩行路方式也!何为“礼”?平和的行路态度也!
 

我仅仅以同学们走出过门的过程,来解释下"道""理""礼"的区别(通俗版)。
 

你去欧洲是道,去美国是道,甚至于是坐飞机还是做船都是道。你办理护照是理,签证是理,不携带毒品炸弹是理。你签证排队等候是礼,你在欧美要给小费是礼。如果不知“道”,想去欧洲,你非去非洲,你无道可走。如果你想擅自偷渡,携带毒品什么的,你无理。你无理,想走遍天下?小样,你回来都回不去了,甚至你走不了了,监狱大牢伺候!当然,礼也是必须的,否则,你一旦"礼数“用尽,便二调子般想”打杀“解问题时,负伤和“死亡”是一定的 。
 

即是道都修好了时,仅仅“有礼”也还是走不了天下的,必须要“有理”并且辅助以“礼”,才畅通无阻!

所有跟帖: 

你太过傲了。 -茅斌骚客- 给 茅斌骚客 发送悄悄话 茅斌骚客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0/2014 postreply 02:44:07

邓小平的“高度” 。 一笑。 -文革传人- 给 文革传人 发送悄悄话 文革传人 的博客首页 (166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2:30:51

很乐意接受这个“高帽”,在现代社会法规章已是密织如网,讲“道”比讲“礼”更符合实际需要,邓小平的实用主义比夸夸其谈的东西靠谱。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2:45:16

多说句,我并非对老几这文愤懑,仔细想来,我们太缺乏法律意识了,老几一文成为靶子,实出无奈。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2:48:42

你不骂架,我回你句:别以为吗几句古话,就算有文化。从古崇尚以“礼”行事到今重以“理(法)行事,是人类整体从孩提走向成人的过程。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10:25

不是“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吗?你胆敢反对太祖爷?什么水平? -文革传人- 给 文革传人 发送悄悄话 文革传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11:40

哈哈,老几文章前面部分很有儒生气,一举例露工农兵的底色。说“礼”失效,他竟然先想到“打杀”,法律呐?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18:29

他出现法治文化缺失或者无法治文化意识,正是所谓“以礼而不想以理走天下”思维形成的。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26:38

这正是朱大可《流氓的盛宴》勾勒的的一种人群: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192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32:23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比较好 -慕容-新新- 给 慕容-新新 发送悄悄话 (806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27:51

你认真读几文了吗?你说的情况不是老几说的: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148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36:26

这是老几的原文: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824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41:09

你自己忙吧,算我没说好了 -慕容-新新- 给 慕容-新新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19/2014 postreply 23:57:34

算了,老几说说而已,不是真的,不然邻居告他威胁,够他喝一壶的。 -lky- 给 lk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0/2014 postreply 00:31:21

呵呵,其实老几性情温和,我也猜想他在这段可能在“调侃”,但如此认真的行文,却凸显一个极不合适的例子, -低头的谷穗11- 给 低头的谷穗11 发送悄悄话 低头的谷穗11 的博客首页 (308 bytes) () 05/20/2014 postreply 01:05:10

解释得很清楚。表达了就可以了,不要和虚妄的人空作斗争。普希金说的,我铭记在心:)) -挥一挥手- 给 挥一挥手 发送悄悄话 挥一挥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0/2014 postreply 0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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