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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来林娘子很少出门。自己贤淑美貌,夫君英雄了得,自嫁过来,从未发生过口舌,红了面皮。娘家与林冲门当户对,都颇有些过活,虽说平平淡淡,可很殷实。只有一样,这许久了,一直未添新丁,为此林娘子有点心事,有时候就让锦儿相伴,到岳庙烧香拜佛,以求个一男半女。
这事儿对于高俅这样地位的人来说,似乎容易得很。借着手下帮闲的计策,拿了林冲,本要当场乱刃分尸,被林冲挣扎,大喊冤枉。高俅心想,不怕你跑了去,倒省得污了我的地面,遂解送开封府,并吩咐府尹做成死罪。本以为就可以了断了,谁知林冲颇识些法度,证词有理,还尽说在关键处,丈人张教头又来买上告下,使用银两,遇到了孙孔目。当下孙孔目据理力争,直说出了这般话:这南街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并拿出了折中具体的定罪度量,硬是把铁了心的府尹说转,回禀高太尉无法做成死罪。
两番用计未果,高俅自然老羞成怒,不肯罢休,再派陆谦亲自去沧州的大军草料场用计。如果不是天可怜见,大雪压倒了房屋,林冲已经被活活烧死在那里了。
雪白衬殷红,腊梅点点开!
几经周折,在柴进举荐下,他冲出天罗地网,终于上了梁山。
鲁智深在缺墙边第一眼看见林冲的时候,只见他生的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般模样,其实威武非常,但又儒雅有致,含而不露,锋而无芒。武艺超群绝伦,颇为自负,却识得法度,把得分寸,写得诗句,知晓利害,人之常伦藏于胸。
那天见到娘子被调戏,林冲冲过去,就肩膀扳过来,却待下拳,认得是高衙内,先自手软了。在林冲眼力,高衙内不是街头寻常泼皮,不是可以随便下拳之人,这点他十分清楚。此时是利害在心,是争一口气还是小事化了,他自觉地选择了后者。
林冲很难做,因为他毕竟不是武大,他也很自尊。遇到这样糟心的事,却两回不敢打高衙内,于娘子面前似乎也交代不过去。于是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回到刚刚与陆谦喝酒的酒楼来寻,不得见;到陆谦家门口去等,也等不到。其实,再愚笨的人,此时都明白,肯定等不到。可事儿,还是要一板一眼地去做,即便吓唬陆谦一下,不敢用心帮高衙内,也算达到目的。大事如能化小,当然最好。
都说林冲窝囊,不假。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你告诉我,如果这样的事儿真放在你头上,你怎么办?
林冲识得法度,却识不得法度之上的人的险恶;即便知道不怕官只怕管的道理,却不知道天下还有如此的恶官和恶官的如此恶行。这点,他远不及同僚王进。王进与高毬打一个照面就全明白了,连夜带着老娘逃奔远离京城的边庭延安府而去。如果此时林冲也学王进的样子,带着娘子打包逃走,恐怕也就没了后面的故事。
说起武艺,林冲端的了得,多少次出手,无论遇到谁,从未见他折了半点锐气。第一次是在柴进庄上,就着一轮月光,一个拨草寻蛇式,就把牛气熏天的洪教头放翻。在梁山脚下,与应过武举的名将杨志斗朴刀,虽然没分出胜负,可从杨志后来说起与林冲武艺一般时那声口来看,显然杨志是引以为豪的。再后来就是从梁山下来的历次出征,他不仅一直作为队伍中旗帜般的角色,还屡立奇功。
林冲被断获罪,发配沧州。刚被带出开封府大门,丈人和街坊四邻便接住,来到酒店。林冲拉着丈人的手,说了这样一段话:
这段话,曾被鲍鹏山在百家讲坛中强力鞭挞。再加上娘子在陆谦家里遭调戏,林冲在门外抉择那个场景,也被鲍鹏山说得非常不堪。那个惊走了高衙内的场面,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只补充一点。如果林冲给了高衙内足够的时间在里面淫垢了自己的娘子,那就什么也不必说了。林冲没那样做,所以还有话说。
首先,林冲说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可能吗?东京城满大街的人都知道,高衙内是个花花太岁,专爱淫垢人家妻女,看上林娘子是他的恶劣所致。虽他自己也承认,见了多少好女娘,不知怎的只爱她,心中好生着迷,怏怏不乐,但他说的只爱她,只是两次不能够得她,仅此而已!当然如果得手了,也不排除还爱她的可能,但这与威逼亲事相差十万八千里。就算他自己愿意明媒正娶林娘子为妻,大宋年间的高太尉,能答应吗?能有父母之命吗!这个关节,林冲当然不会不知道。但他更知道娘子厌恶极了高衙内,把这样的话来劝说娘子改嫁高衙内以外的他人,是个最好的说辞。
更重要的是,林冲去得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这是林冲一番话里最难琢磨的一句,可看官真的可以按照字面的意思简单去理解吗?恐怕决不能。看起来林冲是有些窝囊,可这种窝囊仅表现为没对高衙内下拳,这是一种教养,更是一种缜密的表现。林冲不莽撞,这体现在行为,也体现在语言。他断文识字,能写出齐整的五律,日常的所有话语也端的得体。这里冷不丁冒出这样不着边际,令人瞠目结舌的话,必有深意。其实是,林冲深知娘子对自己的情谊,拿自己免遭陷害说事,使娘子转意改嫁,其效果胜过三天三夜的苦口婆心。因为林冲已经没有许多时间,只能用这样最简洁的话说了,哪怕冒着被误解为令人不齿之人的危险。宋时有那贫困之家,母亲对孩子说自己不饿,不喜欢吃肉,并狠呆呆地说,你不吃的话,我就拿去喂狗,也无非就是这般了。
呜呼!此情可鉴!呜呼,林冲!
本来,林冲是个安分守己遵规守律甚至温文尔雅的良民,在沧州还在憧憬将来的日子,过去从未恃强凌弱寻讯滋事,更没想到过杀人。但是一而再再而三被追杀之后,林冲明白了,自己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高俅的手掌了。而且,上回寻陆谦遍处不着,这回又来了,还是来置自己于死地的。是可忍孰不可忍!林冲终于开手做了。宋时家里豢养藏獒的人都知道,只要沾了血,野性便来了。
林冲杀了陆谦三人后,一路投东去,见树林一个有灯光的房子里五七个人向火。林冲衣服单薄,又被雪打得湿透,烤干了,开始很小心地问人买热酒,人家不卖,林冲偏要买,被对方出言不逊,林冲怒道:这厮们好无理!便用花枪去火炉里把火柴向老者脸上一挑,烧着了鬓须,又在火炉里乱搅,接着用枪杆对着众人乱打,都走了。林冲道:都走了,老爷快活吃酒!这,这哪里还是林冲!
后来,晁盖等七人劫了生辰纲,也投奔梁山来。同样是王伦的不堪使林冲意识到,不去了此人,众英雄便像自己开始那样无落脚之地,梁山泊难成大业。于是有了那场火并,有了林冲主张下的座次格局,并一直延续下去,也才有了日后一百八人的辉煌。火并王伦,并非为了篡位,而是为了大义。
有一个场面,最能代表林冲的处境及心路:
英雄至此,谁人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