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陆夫妇带小孩在香港小便的事,越吵越凶了,这儿凑个热闹,说说我与几位香港人的交往。先贴几句网上看来的几句法/纪:
香港特区法律规定,如监护人对儿童随地便溺无所作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可对监护人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判罚5000港币,再犯判罚1万港币。但法也容情,《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八条网开一面:12岁以下儿童,出于紧急生理需要,不在此限。这次香港警方没有追究便溺行为,正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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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最初接触香港人,是90年代在珠海蹲点的时候。那时候在珠海投资的,主要就是港商和台商。港商普遍比台商好打交道是我们那个点上的共识。港商比较大气,重视产品/技术服务的质量,哪怕是价格更高一些,也愿意选用质量好一些的产品/服务。而且非常尊重有学问的人,一听说是哪个方面的专家,立马恭敬得不得了。台商相对来说就差多了,有时候让你觉得他们不是真的让你替他把好质量关,而是花点钱让你帮他应付质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已,所以在价格方面就经常出现一压再压得情况,而且比较傲慢,一副“你拿了老子的财就得为老子消灾”的派头。
曾提到过来美后转了行,实际上我从原行转到现行,领我入行的也是个香港人。当时要毕业了,到处发简历、面试,各色的公司都有,最搞的是一个做铁皮柜的小厂子,想招我去帮着设计铁皮柜,呵呵,聊了一通之后,面试的那位说:“你这个Level,看起来在我们厂用不上。”
后来在一个朋友的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了这位香港人,名字叫“Junko”,我也不知道这是英文还是中文。他知道我在找工作,就问我有没兴趣往Offshore方向发展。我那时候对这个行业还懵懵懂懂,搞不清具体都搞些什么东西,但是听他说这个行业薪酬方面肯定是高于其它行业的平均水平的,这个对俺有吸引力,就说试试。
婚礼过后,我就给他发了份简历。真心没觉得能成,反正那一段发简历发海了,不在乎再多发这么一份。没想到一星期不到,那家公司就通知我去面试。我仔细读了那个职位的Requirement,临阵磨枪学了几招就这么去了,没想到还真蒙过关了,就这么与Junko成了同事,不过在不同的部门,他在Riser部,我在Hull部。
不过这个公司营运得很差,尤其是我们Offshore这一块,连年亏损,大概就是因为招我这种半路出家的多了吧?不到两年,高层痛下决心把这一块砍掉,所有的雇员另谋出路。我当时在工作中吃尽了所用非所学的苦,意识到以我现有的底子要在这一行混,基本就是一土匪甲的戏份,于是决定回到课堂有针对性地去专门学点绝活去,于是有了后来的回炉。
要说我与这位香港人Junko也真有缘,我回炉完成之后再次找工作,这次很简单,上一个公司解散Offshore部门的时候,那些同事就分散到了数个别的公司,有几位还干脆合伙搓起了自己的公司,听说我要毕业了,帮着介绍、推荐的人一大堆。因为毕竟是不同的部门,就没去打听这位Junko去了哪里,更没请他推荐什么的。
后来上了班,才知道这个公司下属有3个子公司,Junko 就在另一个子公司里,还做Riser。不到一年,公司把3个子公司合并,搬到同一栋楼里,我们就又成了地地道道的同事。但因为干的活不同,交往并不多,同吃过几次午餐而已。再过一年,他跳槽了,去另一家公司升任Project Manager
总体上讲,我对香港人的印象是非常正面,非常阳光的。
但是到了茶坛,有那么几位总是拿香港贬低大陆,有些是事实,有些是夸大事实,有些干脆就是捏造事实,这个让我生出反感莱。甚至拿出在香港呆过的经历来炫耀,称呼别人为“乡下小子”,就激起了我些许逆反情绪,所以对香港、对香港人的看法就不再那么正面、那么阳光了。
其实,拍照的那几位猥琐男,以及这儿喊香港“到处公共厕所”的那几位,真的不代表香港人。香港民调显示超过6成的人认为这事可以接受,或许能说明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