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其实土改更惨烈。

中共建政之初,与欢庆锣鼓声同时响起的是此起彼伏的枪杀声。1950年3月中共发布了“镇反”指示,开展了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1951年,毛批示,“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与此同时,如火如荼的“土改”在全国农村铺开。1950年6月30日颁发了《土改法》,实行“和平土改”。可是,至12月,毛泽东突然推翻《土改法》,下达“反对和平土改”的指示,全国各地立即对地主,也向富农乱捕、乱打、乱杀,“村村流血,户户斗争”(陶铸指示)。无论镇反和土改斗地主,都是在没有司法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想抓就抓,想杀就杀。至1952年,中共公布消灭“反革命分子”240余万人,实际遇害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分子最少在500万人以上。1953年的“肃反”运动中,也至少有21300余人被处死,4300余人自杀或失踪。这种非人道的屠杀,不限于中共建政之初。如“文革”期间的打人、杀人之风也一时风靡全国,其中北京大兴县与湖南道县杀“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是两个典型。以上的历史印证了列宁所说的:“无产阶级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选集》第3卷第6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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