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ality of Evil,是论罪恶的普遍性吧?

“平庸的罪恶”好拗口啊,罪恶evil本身怎么都不可能是平庸的。

其实“人人有罪”的概念不新,但不能用“人人有罪”来掩盖模糊不同罪恶的区别,偷面包和杀人的罪是不同的,惩罚也是不同的,很显然的道理。
就是作为哲学思考也要把两者分开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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