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毛泽东时代的党内斗争是不用法律道具的,基本上是用党内政治手段解决。启用法律手段好像是从审“四人帮”开始的,但那时所罗列的罪行应该还是属于政治路线范畴的,只是把它们造成的恶果刑事化了,以配合法律审判好量刑定性。现在审薄则基本上完全是按刑事案定性,几乎没有提路线斗争的事。这是一个微妙的变化。如果说目前法律手段还只是一块“遮羞布”,那至少说明使用这块“遮羞布”的人,比起以前的老前辈,已经有了羞恥心了。按“知恥而后勇”来看,希望后面的发展会更好。
我发现毛泽东时代的党内斗争是不用法律道具的,基本上是用党内政治手段解决。启用法律手段好像是从审“四人帮”开始的,但那时所罗列的罪行应该还是属于政治路线范畴的,只是把它们造成的恶果刑事化了,以配合法律审判好量刑定性。现在审薄则基本上完全是按刑事案定性,几乎没有提路线斗争的事。这是一个微妙的变化。如果说目前法律手段还只是一块“遮羞布”,那至少说明使用这块“遮羞布”的人,比起以前的老前辈,已经有了羞恥心了。按“知恥而后勇”来看,希望后面的发展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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