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真正的基督教:马丁路德《基督教大教义问答》

基督教大教义问答
马丁·路德博士著

历史小引

福音派各教会已获得了外表的稳定,急需要的是坚固其内部。早在1516年,路德已经起草了若干讲题,并写了一些小册子.目的在于使基督教的教义通俗易懂。1525年,路德邀请他的两位朋友共著一本关于“教授儿童基督教教义”方面的书,并称为《问答》。但是这项工作被拖延了。值得一提的是,在1528年,菲利普·梅兰希顿(PhiliP Mclanchon)也做了如此的尝试而未采。同年,路德又重新开始了这项工作。他选定梅兰希顿著《撒克森(Saxony)选地诸侯巡视牧师指导书》(1528年),同时自己负责出版一本《问答》。

这本《问答》的资料背景,直接来源于路德在1528年的5月.9月,11月,12月和1529年3月所讲的三个连续的主要讲题。在这三个主讲题未讲完之前,路德即开始了《大问答》的著作。在此书尚未全部完成的时候,其中的某些部分已送往印刷局出版,这就解释了《十诫》的全文中有不连贯的地方。

1529年的4月,德文《问答》出版,由威丁堡市(wittcnbcrg)的乔治·老弗(Gcrgc Rhaw)印刷局承印。(《大问答》的名称并非路德所用。)在同一年的晚些时候,路德发表了史正版本,附上了《认罪解罪劝勉文》,并在主祷文解释的序言内插入了一个长篇和一些标注。这是第一次插有图解的版本,其中的一些图画由路可斯·克拉那哈(Lucas Cranach)长老所给。1530年再版,附有第二篇较长的序言,可能是在耶保(Coburg)写成的:由路德亲自校正的版本于1538年出版。

《大问答》的拉丁文本出版于1529年,于1544年再版。译者为人文学者欧稣·裴吾斯(Vinccn Tobsopoeus)。他对于路德的文体进行了修饰,以古典例证影射古典历史,此外并无别的变动。所以在此不需提及拉丁与德文版本之差异。

马丁·路德博士的序言

我们之所以谆谆讲授问答,并极力督促别人也同样行,实在是有很重要的理由;我们很痛心地看到许多牧师和传道对这事极其疏忽;他们不仅藐视自己的职责,而且根本忘记了教导这回事情。有些是因为高言大志.有些却纯然是懒惰,为口奔忙。既然如此,他们对于工作的态度.就好像是为了口腹之故才做牧师或传道士似的;而且他们活着,也好像除了吃俸禄,就无所事事了;这是他们在教皇制度下所过惯的生活。

更有甚者,虽然这些牧师所需要的一切资料,现在都非常丰富,而且明白易懂,确实是像旧手册的标题所标明的:《现成讲章》、《安枕无忧》、《万事就绪》、《经典宝藏》等等。对于那些极其有益的书籍,他们并不去购买,即使买了,也不去勤奋地阅读。唉,这些酒囊饭袋,羞耻得很,与其说是做灵魂的牧师,倒不如去做猪狗贩子更为适宜。

如今,他们不必日祷七次,去做那些无益的且令人烦恼的唠叨;若是能在早晨、中午和晚上读一两页《问答书》,《祷告书》,《新约》或其他的经文,并为自己和教友念一遍《主祷文》,岂不是益人又益己的好事吗?若他们这样做了,或许还可以表示出他们对福音的尊重和谢意;因为他们现在之所以可以免除诸多的重担和烦恼,正是因着福音所赐啊!或许他们还可以感到一点羞耻,因为他们像猪狗一样,只知道追求有可耻的属肉体的自由,而全然忽视了对于福音的追求。事实上,普通人对《圣经》早已是太过轻看了,即使我们尽力而为,恐怕也难有大的成效。倘若我们像在教皇制度下一样懒惰忽视,希望何在呢?

此外,自以为是的安全感和容易满足的恶习,像瘟疫一般悄悄地吞噬着我们。我这样讲是因为有许多人认为《问答书》只是一种简单的、不重要的道理:看过一次就能完全熟悉,就能将书丢在角落里并以再读一次为耻;甚至在贵族中有些无知的吝啬鬼,竟主张将来不需要牧师和传道,自己在书本里学学就行。于是他们就真的让教区荒废,任牧师和传道受饥寒之苦,而良心并不难过。这样的作为正与狂妄的德国人相配;我们中有如此的败坏者,而我们又不得不容忍他们,岂不是吗?

谈到我自己,我要说:我也是一位博士和传道人——同那些自以为是又自以为满有权威的人一样受过同样的高等教育——我也是被称为有学问又有经验的;而我仍像小孩子一般学习问答的教训。每天早上和日间有空的时候,我都会逐字阅读《主持文》,《信经》、《十诫》和《诗篇》等等。虽然日日勤学问答.但是,我仍不敢自称融会贯通.仍需像小孩子一般做《问答书》的学生,而且是甘心乐意地这样做。试想那些矫揉造作又自以为是的家伙,以为读过一遍,就可以成为博士之博士,就可以知道一切,就可以别无所求了!好啊,这正是他们疏忽己任和百姓的灵魂,又藐视神和神的道的证据!他们不怕跌倒,是因为他们已经跌得最惨了。他们实在需要再次成为小学生,从头学起,就是学习那些他们自以为早巳不必再读的东西。

因此,我恳求那些大腹便便的懒虫,和自高自大的假圣徒们,为了神的缘故,请接受一些劝告吧!因为你们的确不是像你们自以为的那样——是什么又有学问又很崇高的大博士。我哀求你们,切不要以为你们已经掌握了问答的全部要道,或是确信已经知道得足够了。即使你们对于问答的知识是十全十美(这在生活里根本不可能),每日读念它,在思想言语中反复练习,还是能从中找到很多益处。藉着这样的阅读、谈论与默想.圣灵就与我们同在,赐给我们更多更新的光亮与热诚,使我们每日更能领会和深入研究。这是基督在《马大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节中所应许的:“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此外,专注于神的道,加以谈论和反复默想,是抵御魔鬼、世俗、情欲和一切私心杂念的最佳办法。《诗篇》第一篇中称那些昼夜思想神的法律的人为有福。毫无疑问,焚烧任何香火都比不上专心于神的法律和圣道.并加以谈论、歌颂和默想,更能抵挡魔鬼了。这才是其圣水和其十字符号。

其实,阅读、谈论和思想问答,即使是除了可以赶走魔鬼和邪念外别无长处,也足够你欢天喜地去做了。因为魔鬼是胜不过神的道的。你要知道,神的道并不是喋喋不休的闲谈,如伯恩狄得里(Dietrch VonBern);倒是如圣保罗在《罗马书》中所说、是神的大能。确实如此,神的大能可以使魔鬼受苦行;同时又可赐我们平安,给我们喜乐、安慰与力量。

我为何要多费口舌呢?我哪里有如此多的笔纸与时间诉况从神的道中流出的一切福乐呢:魔鬼被称为一切邪恶、诡诈的师傅;但是神的道却将这邪恶与诡诈驱逐、摧毁与消灭。我们又该称神的道为什么呢?即使是千万倍的师傅也不能表述神的大能的一二!可是我们,一些牧师和传道,却或是藐视或是草率地对待这样的权柄、能力、帮助和效果!若是这样.我们便不配得到食物的供给,反而该受狗的追赶;即使信徒们用粪投掷我们也不过分!要牢记我们不仅需要每日学习神的话语,如我们需要日用的饮食一样;而且必须每日反抗魔鬼千变万化、永无休止的攻击和埋伏。

倘若这仍旧不能使我们日日研读《问答》,神的诫命足以促使我们这样做了。神在《申命记》论谆谆教导我们,无论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把神的道常常记在心里;并经常将其摆在眼前,放在手中作为默想的记号。无疑地,神是不会无缘无故地要求我们的;神深知我们的困境和需要,也深知魔鬼对我们的不断袭击。因此,神愿意警告、装备、保护我们,以坚固的“甲胄”抵

抗恶毒的“火箭”,以良药抗拒传染病毒。啊!我们是多么疯狂而又自以为是的傻瓜!我们既然必须在像魔鬼这样的厉害的敌人中生活,却轻视我们的武器和甲胄,并且居然懒得去看看或想想这些事情。

看看这些无聊且自负的“圣徒”们,他们不愿也不能每日研读《问答》。他们自以为比神、神的天使、使徒和所有的基督徒都聪明且有学问!要知道神尚不以每日教导这些为耻,因为神知道没有比这更好的;神从来都是教这一样,并不着手新的或别样的事。所有的圣徒也知道没有什么更好的或别的可学,同时又知道他们不可能把神所教的这点完全学好。倘若我们自以为全知道了,以为只读和听一遍就不必再读和研究,以为连神自己都不能教尽的事,我们一个钟头就能学完,那我们岂不是顶呱呱的人物!实际上,神从创世纪开始至未了都这样教;众先知和圣徒也都这样学过,并从来都是学生,而且必须还要做学生。

因为,凡欲完全明白“十诫”的,就必须明白整部《圣经》。这就意味着:在一切事情与情况下,他能指导、帮助、安慰、判断和决定属灵与属世的事情。他有资格做一切教理、君主、身份、才智、法律”和世上所有一切的审主。

举例来说,《诗篇》岂不是第一条诫命的默想与运用吗?我确实知道,有些懒骨头和自负的人,连一小段《诗篇》都不知道.何谈全部《圣经》!然而他们却自以为博学得很,对于《问答》更是嗤之以鼻。岂不知《问答》正是《圣经》的摘要与概论。

因此,我再次恳求所有的基督徒们,特别是牧师与传道:不要太早想成为博士,或自以为什么都懂了;要知道自负如新布一般会缩水的。我们要提倡所有的基督徒都日日勤学《问答》,常常牢记于心,时时实践于行动;谨慎地提防假安全与假聪明的毒素。愿所有的基督徒日日读念、学习、教授、默想、思索这《问答》!愿他们决不停止!直到魔鬼被他们教死了,直到他们比神和众使徒更有智慧为止!

假如他们真的如此勤奋.我便应许他们,且他们也会证实我的话——他们必得极大的收获,神必使他们成为卓越之人!时间到了,他们自己也会庄严地承认:研读《问答>越精越久,越觉得自己所知甚少,越要发奋苦读!只有在饥火中烧的时候,他们才能真正尝到现在因饮食过饱而嗅不到的美食。愿神为此赐福!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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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1)

第一诫命: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是说,你要以我为真神。这表示什么呢?如何去了解其真意呢?“有神”是什么意思呢?神又是什么呢?

答:“神”就是施与我们人类一切福气与好处、使我们有所仰望,及在一切患难中做我们的避难所的那一位。“有伸”就是要我们全身心地信赖他的意思。如我屡次所说.人心的依靠、仰望和信赖塑成了神或偶像。若人的所信所依赖的是正确的,他的神便是真神;反之,人所信的,便是偶像。因为这两者,信与神,是连接在一起的。我说,你内心所依恋、仰望、信赖的那一个,便是你的神。

所以,这条诫命的目的,是要求人内心有正确的信仰和信赖;以惟一的真神为信赖的目标,要独独地仰望他。也就是说:“你要留心,让我为你的独一真神,永不要寻找别的。”换句话说:“你无论缺少什么东西,就当仰望我,向我寻求;而当你陷入团苦与种种不幸时,也要紧紧地信靠我。我是惟一能使你满足,并救你脱离各种苦难的那一个。记住,你的心切不可信赖别的。”

允许我阐述得更详细些,或许引证一些反面教材,更能使人牢记吧。许多人以为只要有了钱财,使是有了上帝,万事便可丰富满足;他们只信赖钱财,并只为聚财而奔忙,根本不顾其他的任何事。这样的人世有一上帝,其名为玛门,即:金钱或财产。这是他们全心所向往的。玛门是世上最常见的偶像。有了钱财的人,使自以为安全、快乐、无惧,仿佛以为身在乐园了似的。反之,没有钱财的人,就整日怀疑、沮丧,好像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上帝一般。真的,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做到,虽然没有钱财,但是既不抱怨,也不忧愁,且依然快乐而有勇气地生活。贪财是人之天性,恐怕只有进了坟墓才肯罢休!

同样的,有人若以学问高深、智慧、权利、声望、家族和名誉,不仅视之为骄傲,而且视之为信仰。这类人也有他的上帝,只是不是真神罢了。你可以再次看出,拥有这些的人是何等的优越、自满和骄傲;若是一旦失去,又是何等的沮丧!因此,请允许我重复.“有神”是指我们有全心所依靠者。

再者,请回忆一下我们在教皇制度下的盲目作为:若有人牙痛了,就禁食,并供奉圣亚泼罗尼(Apollonia)[注:约在主后248或249年殉道,牙齿被人拔取,是当时的保护使徒之一];若害怕火灾,就求圣劳伦斯(Lawrence)[注:罗马殉道士,于主后258年在马上被烧死,是当时的保护使徒之一]救难:若怕瘟疫,即向圣塞巴斯蒂昂(Sebas—tian)[注:约在主后288年殉道,据说曾防止了罗马的瘟疫,是当时的保护使徒之一]或圣罗楔(Roch)[主后1327年去世,曾忠心地看护意大利的瘟疫受害者]许愿、发誓。以往,这样的例子多得不计其数,每个人都选择自己的圣徒,向他们祷告、吁求,以助自己脱离万难。这些人其实和那些与魔鬼立约的人并无两样。他们的行为好像行巫术的,以为他们所选的会给他们大量金钱,帮助他们走桃花运.甚至保护他们的牲畜,帮他们找回所失的财产等等。这些人将心与信靠在别处.而非在真神那里。他们不期望从真神那里得到什么,也不向真神乞求。

综上所述,你可以明白这条诫命所要求的是什么,以及要求的程度了。它要求:人要将整个的心、一切的盼望单独地寄托于神;除此以外、别无所靠。要知道,有神的意思并不是用于抓住他,或将他放在钱袋里,或将他锁在箱子里。我们抓住神,是要以全心依靠他,依恋他,将自已完完全全地交托给他。神希望我们摆脱一切,将我们吸引到他的面前,因为神是惟一的、永恒的慈爱、美计与良善;我们仿佛听见神在说.“你从前向圣徒求的,或希望从玛门或其他的什么那里所得到的,现在你都可以向我乞求;当仰望我为你惟一的帮助者;我要将一切的好处丰丰富富地赐给你。”

请看这才是真尊敬与真敬拜,这才是神所真正悦纳的。而且这诫命是神凭着公义所吩咐的。我们除神以外,不应有别的安慰或信赖,也不允许白己与神隔离;反之.却必须为神的缘故冒险,无视世上的俗事。由此,我们也就能看出这世界是怎样充满了偶像和对假神的崇拜了。没有一个民族不设立其崇拜的偶像的!每个人都懂得为自己设一个上帝,并仰望他赐福、解难、安慰。

例如,外邦中有信赖权利和统治的,就尊朱庇持(Jupiter)为至高的神;有求福、求富和舒服闲在的日子的,就拜赫尔克里士(Hercules).墨丘利(Mercury),维纳斯(Vcnus)和其他的神抵;怀孕的妇女则拜戴安娜(Diana)或露西娜(Lncina)。诸如此类,每个人心中都归向那一个被塑的偶像。因此,在外邦人的心中,有神也是心有所依靠和信赖的意思。遗憾的是,他们所信的不是真神,所以错了。因为他们不依赖那独一的神,且不知除了他以外,天上、地下原本没有其他的神了。由此看来,外邦人是将对神的梦想和自己编织的幻象塑造成偶像,而使自己依靠一件虚空的东西。所有拜偶像的行为都是一样的。因为拜偶像不光是立像敬拜,最主要的是心中别有所靠;是向那些被造之物、圣徒或魔鬼寻求帮助和安慰。拜偶像的心不顾念神,不仰望他施与帮助.也不相信所享受的种种福气是从神那里来的。

此外,还有一种假崇拜,是偶像崇拜中规模最大,且至今仍流行在世上的。不夸张地讲,一切宗教崇拜都基于此。这完全是良心上的事情,就是要凭着自己的功劳要求帮助、安慰和种种的福气,并胆敢向神邀功请赏。这样的心只计算着捐了多少,禁食了几次,望了几次弥撒等等;并且依赖这些事,异常骄傲,好像一点也不要神的白白赠与。反之,好像样样是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或是靠着自己的功德赚取的一般。好像神必须服侍我们,像是欠了我们的债似的。我们倒像是神的主人了。这岂不是把神当做偶像,如苹果木神[注:当时,一般的偶像是用苹果木雕刻而成的。这儿泛指假神。]一般,而高尊自己为上帝了么!然而这理由微妙了些,不是年轻的学生们所容易了解的。

关于普通人,我们要勉励他们牢记并理解此诫命的意义:我们要独独地信靠神,归向他,仰望他,从他那里得诸般的善;因为赐我们身体、生命、饮食、健康、平安、喜乐以及一切今世和永世的祝福的就是这一位真神。他保守我们不陷人凶恶。当恶事临头,他拯救并释放我们。神是独一的真神,是使人领受一切的好处,并使人藉着他脱离凶恶的那一位。(这些我已经清楚地论述了。)据我看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自古以来我们德国人就用“善”来称呼神。[注:据路德的看法,Gou(神)源于Gut(善)一词]真是没有别的更恰当的语言来称呼神了!因为神是永恒的善的源泉,流淌的纯然是美善,那一切善与称为善的,都是从他而出的。

虽然我们也从他人那里获得许多美好的东西,但实际上仍是从神那里获得。因为一切的美好乃是藉着神的命令和安排而领受的,我们的父母和一切主管者,简言之,我们的邻居,都已接到命令,要对我们行好事。因此,我们不是从他们,乃是通过他们从神那里领受一切美好的。因为受造之物只是神藉之以赐予万物的手和输送管道。例如;他给予母亲乳房和乳汁,婴儿由此成长;他给予大地五谷与各样的果实,人类由此而获得美食——这些都是神白白赐予的。因此,若没有神的吩咐.谁都不该擅自取什么或得什么。因为我们要像这条城命所要求的,应知道万物皆是神的美好赐予,并因此而感谢神。因此,我们也就坦然接受由他人那里得到的美好、并通过自身把神的美意传给别人。

我们应每日省查自身,视此诫命高于万物,切不可视为儿戏。请仔细探查我们的内心,就会发现我们是否独独地以神为归依了。例如,你的心若只盼望从神那里得到好处,特别是在患难与缺乏的时候;你对神的信心并不动摇。如此,你就得着独一的真神了。反之,你的心若归附其他的东西,盼望从中得到的比从神那里得到的还多;遇到不测时,也跑去向它乞求。如此,你有的.便是偶像,是别的神了。

神为了告诉我们,他不愿忽视这条诫命,而是要严格地执行它,于是就在上面先加上一条可怕的威吓,然后是多种美好而令人得安慰的应许。这也是我们应用心学习,并谆谆教导年轻人,使他们能牢记于心的。

“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迫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发慈爱,直到千代。”

虽然这些话与所有的诫命都有关系(下将说明),但是把它放在第—条诫命之后.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它是所有诫命之首。难道最重要的不是人的首部吗!人若首正,其一生必正:反之亦然。我们从这些话中,就可以知道:神对那些不信赖他而依靠其他东西的人,是何等的愤怒;而对那些只全心依靠和信赖他的人,是何等的良善与慈爱。他的愤怒直到三四代,而他的慈爱却达千代。

因此.我们不可像无知者心中所想像的那样,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致把自己陷人危险中。我们应明白,神是这样的一位上帝:凡藐视离弃他的,他必报仇,并且他的怒气可达三四代,直至这些人完全被消灭为止。因此,神是要受敬畏而不受轻慢的。

神不但从各种历史事件中向我们证明了此事,而且在《圣经》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充满着对这条诫的见证。从起初,神就完全拔出拜偶像的根,并为此毁灭了外邦人和犹太人;同样的,他今日还是要倾覆—切的假崇拜,并使执迷不悟的人最终灭亡。现在有一些自负的、有势力的,大腹便便的富人,以拜玛门为傲,并不问上帝是不悦或是微笑.好像他们能抵抗神的愤怒似的。但是他们不会成功:在他们意识到之前,他们以及他们所信靠的都将归于失败,正如其他的自高自大的人一般。

这些死硬的家伙们,偏以为神是在袖手旁观,偏以为神对人的事情并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毫不关心,殊不知神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打击和惩罚他们,甚至连他们的子女也不放过。神是要我们每个人都清清楚楚地懂得,他并不是在说笑话。因为当神说“恨我的”,就是指着这些人讲的。这些人有着又顽固、又狂傲的心。任凭别人如何劝慰,就是不听;要想让他们在受罚之前悔改,实在难上加难。这种情形,我们可以在主教和诸侯身上感受得到。

这些威吓的话听起来似乎很可怕,但是在应许中所彰显出的安慰也因此而显得更加有力。因为凡是单独依赖神的,他们就确实知道神要向他们大发慈爱与怜悯。神要向他们表明他纯粹的良善与祝福。不仅向他们,更及于他们的了孙以及千代万代。的确,若我们只企盼今世和永世的一切福分,光这一点也就足够促使我们全身心地信赖神了,更何况最高的主宰如此友善地迎向我们,如此诚恳地鼓励我们,如此丰厚地应许我们了。

愿每个人都将这话珍藏在心里,别以为只是某个人随便说说的。因为它或者给你带来永远的救恩、诸般的福气和一切的幸福,或者带给你大大的怒气、不幸和哀痛。你除了企盼神的恩惠的应许,企盼神向你发一切的祝福,并在诸般的困苦中保守你、看护你、帮助你以外,还求什么呢?不幸的是:这俗世就是不肯相信这事,并否认这是神的教导。这俗世所看到的只是:那些依靠神而不依靠玛门的人,所得的只是忧心和难处,而且魔鬼也反对他们,使他们既无钱,又无名利,甚至连生计也难以维持。反之,那些服侍玛门的人,却有权有势、有名有利又有钱。因此,我们有必要学习这些话的实际意义,相信这话既不是欺骗,也不是谎言、乃是要成的事实。

请你仔细地回想一下,或做一些调查,然后告诉我:那些只为钱财、名利奔忙的人,到底得到了什么?你会发现,他们的力气都是白费了;或者,虽然聚了大财,到头来不过是水中之月,镜中之花。钱财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快乐,也不能使他们子孙蒙福。翻翻历史书,或是听听有经验的老年人言说、你就随处可得这样的例子。这是你要留心的。我们都记得扫罗.他是一位伟大的君王,由神拣选,是个正直的人,但是当坐在宝座上时,他的信远离了神,而醉心于王位和权利,结果他和他所有的都归于尘土.甚至连一个儿子也留不下来。反之,大卫是个穷困且地位低下的人,到处给人追赶驱逐,连安身立足之地都没有,然而他却战胜扫罗,终于成为伟大的王。这是因为神既不说谎,也不欺骗;神的话语必得应验。若是听任魔鬼和俗世的欺骗,种种的浮华不过是过眼姻云而已。

我们应当好好学习第一条诫,明白神绝不宽容我们依赖别的东西,神所要求我们的,是全心全意地信赖他,只从他那里得到一切的祝福。如此我们将走上正路,永往前行,并能正确使用神所赐予的一切恩惠,愿每个人在自己生活中,照神的安排.不让世俗的种种做我们的神或偶像、

对于第一条诫,我们已经说得足够了。我之所以如此详细地说明、是因为它极其重要。正如我前而所说的,只要心里对神无邪念,守住这条城命,那么其他的诫命也就守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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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2)

第二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第一条诫指导我们的内心,教导我们信仰的根基。这一条诫则引导我们由内心至外在,使我们在言语上与神有正确的关系。从心里发出的,使别人明白的,首先便是语言:上面提到什么是有神时,我曾教你怎样回答。同样的,你应当学刁如何抓住其他诫命的要点,并能融会贯通地用在自己身上。

若有人问,“第二条诫的意义是什么?”或“什么是妄称神的名?”你应简明地回答,“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是将神,我们的主的名.用在任何谎言和坏事上,就是妄称神的名了。因此,这条诫命是说.我们不该谎用、乱用和错用神的名;尤其是当我们心里明白,或是应当明白,事实并非如此——例如:当你在法庭上起誓,可是仍作假证,或对另一人说谎。这便是妄称神的名,因为没有比弄虚作假和欺骗更可耻了。这便是这条诫命最浅显的意思。

由此,我们便可推算我们是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妄称了神的名。我敢说一一列举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简单提提罢了。妄称神的名,主要发生在商务和与钱财名利有关的事物中。例如在法庭、市场或其他的地方,或以自己的灵魂担保,或以神的名作假证。又如在婚姻的事情上,两人明明私定终身、海誓山盟,随后却发誓不认。

但是,最大的妄用发生在与良心有关的属灵的事情上:假传道将自己的胡言乱语谎称为神的道,并无耻地讲给人听。总之,凡是以神的名来装饰自己,不管是发生在属世的或属灵的范围里,伪装正面、伪装良善的,都是妄称了神的名的。同时,在这些说谎者中有亵渎者,不仅是那些人人晓得、公开无耻地玷污神的名的人(他们不属于我们,当受刽子手的教圳),更有那些诽谤圣道与真理,并将之教给魔鬼的人。[注:路德此处是指那些称教改运动为异端,并扬言要将其交给魔鬼咒诅的人及罗马教会而言]这些事我们在这里就不必多讲了。

愿我们好好学这条诫命,并用心记住其中的意义,好叫我们极力避免做任何妄称上帝的名的举动。因为这是在防范身外的大罪。光是谎言与欺骗已经构成大罪,更何况用神的名为借口,强词夺理、掩盖羞耻!若这样做,便是将—项谎言变为双重或多重了。

因此神在这条诫命之后加上了严厉的警告:“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这话的意思是说、不管是谁违犯了这条诫命,都会受到惩罚。正如神不宽恕那些在心中背叛、离弃他的人一般。同样的,神不容忍任何人口称他的名,实际上却是用来美化谎言。可惜,在今日的世界中,几乎无人不是藉着上帝的名说谎的,而全心依赖上帝的人也少得可怜。

在我们的本性里.原有这样的一种“持质”;做了坏事就想极力掩饰,免得有人看见或知道这丑事。没有人胆敢在众人面前张杨他的恶行的。他们都是在暗中行丑事,免得有人知道;一旦被人揭穿,便拿神的名出来掩饰,好叫自己的无耻行为显得正直,而卑鄙也就成为尊荣了。这是世人一般的行为,像洪水般在各地泛滥。我们也因此得了配得的后果:瘟疫、战争、饥荒、火灾、水灾、家庭中的各样烦恼和种种的不幸。否则,这些烦恼是从何处来的呢?所幸大地仍供养我们,这真是神的一项大恩了!

因此,我们当勉励年轻人熟读并运用这条(和其他各条)诫命;若有过犯、立即杖责,惩罚后,应以此诫命相劝,谆谆教导,耐心劝慰,因为杖责他们是为了让他们真正地敬畏上帝。

现在你明白什么是妄称神的名了;再简述一遍:凭神的名说谎.作假证;凭神的名诅咒、起誓、行巫术,简言之,凭神的名行任何一种邪恶,便是妄称神的名。

此外,你也应晓得如何正确使用神的名。我们当懂得神之所以向我们启示他的名,就是为了让我们正确使用并为此获益啊!神禁止我们用他的名做任何的坏事;反之.神鼓励我们用他的名来追求真理和行一切的善事。例如;当我们必须宣誓时,我们要真心宣誓;还有,当我们诚心教导的时候.或当我们在患难中求告、在昌盛时赞美,都可称呼神的圣名。这一切都在《诗篇》第五十篇十五节中向我们写明:“并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因为这样做是为了在求真理和蒙福的事情上称颂他的名。如此,神的名也就是被尊为圣,正如主祷文里所祷告的一样。

综上所述,我们便了解了这条诫命的主要内容。本着这种了解,我们也就很容易解答那困惑了许多教师的问题:基督、圣保罗和其他的圣者都常常起誓,为什么《福音书》却禁止人起誓?答案很简单:我们不可为谎言、不必要和无益的事起誓。总之我们不可为坏事起誓,然而为了善事,为了邻居的好处,我们是可以起誓的。因为为了真正的善事起誓,神藉此得荣耀,真理、公义得以设立,虚假得以驳倒,争吵得以解决.神和长辈得尊崇,人民得以和睦。因为神从中亲自调停,分别义与不义,善与恶。若谁发假誓.就必得审判;就算逃得一时,终究难逃一世。他们藉着谎言所得的一切,必从手中流去,永远享受不到。我曾见过许多背叛婚姻的人就是如此;他们以后没有片刻快乐,终日不安,以致身体、灵魂、财产都被可怜地毁灭了。

藉着这些事的缘故,我一再建议:我们应及时地警告、制止、教导,并加以一定的惩罚,使孩子们惯于不说谎,特别是不敢妄称神的名。若我们纵容他们,必得到恶报。难道我们还没意识到这世道是越变越坏了?目无尊长、不知顺服、不仁不义、不忠不孝,尤其是不知敬畏、信赖神。更有那些刚愎自用、无法无天的人,任凭你怎样教训,都难改他们的心。难道世风日下,不是神的惩罚吗?另一方面,我们应勉励孩子们善用神的名,在他们的成长中时刻不离神的名。因为真正尊敬神的名,就是要信赖、仰望、呼求他。上面所说,我们首先是心里相信.然后是口里承认,归荣耀于神。这就是真正的尊敬了。

这同时是一种蒙恩得益的习惯,对于抵抗我们周围的魔鬼是非常的有效的。要知道,魔鬼总是潜伏在我们左右,不断诱使我们陷入罪恶、羞辱、不幸和困苦之中。但是,若我们从心里信赖、口里呼求神的名,魔鬼是侵入不了我们的。若不是神总是保守我们,我们真不知有多少次要怎样地陷入可怕与可悲的祸事之中呢!我曾有亲身的体验,所以十分明白:很多时候,忽然大祸临头,真心呼求,便即刻得到保守。因此我说,为了藐视魔鬼,也要将神的名时刻念在口里,使魔鬼不能伤害我们。

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应习惯于每日将自己的身体、灵魂、妻子儿女、仆役和一切所有的,都交托给神;求神在各种患难中保守我们。由于这样的缘故,饭前求福、饭后谢恩、早祷文、晚祷文等等,就产生了,而这些仪式一直流行到如今。同样的,当小孩子看到或听到不可思议和可怕的事情时,就惯于划十字,然后说:“主,我的神.保护我!”“亲爱的主耶稣,救救我!”还有,当我们遇到好处,无论事情多么微小,都会说:“赞美、感谢上帝!”或“神赐恩与我!”等等。以前,曾有人教小孩子禁食,并向圣尼古拉[注:Nikolaus是每拉(Myra)的主教,约在主后350年殉道,是儿童保护圣徒]和其他圣徒求告,但是,我们在以上所提的习惯比任何修道院的生活,比任何卡都西安[注:修道院,以其严格著称]的修士[这所修道院的修士,被称苦修士之极端]都更加圣洁,更为神所喜悦接纳。

我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们应该按照孩子的天性,采取游戏的方式,教育他们要敬畏、敬拜神。好使第一诫和第二诫现出活力,使孩子们自觉自愿地学习。我们这样做,便会使善事生根、长大、结果。当这些孩子长大后,不仅自己从中获益,而且这个社会也会为他们自豪。我相信这才是教养孩子的正确方法,因为我们是用善意和兴趣使他们养成习惯的。那些只用鞭打来教育孩子的,难有好的结果;即使当时有效,也是难以保持(不过在挨打时佯装虔敬罢了)。我们的教育方法,却可以使他们心服口服,使他们敬畏神的心多于害怕棍棒。我之所以这样浅显地反复强调,实在是为了孩子们的缘故:我们教导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们将信仰的根本铭记在心,并使他们养成好的习惯,因此,我们就要耐心细致,并尽量使用他们的语言。如此,我们就防范了妄用神的圣名,教导了正确的使用方法(语言上的、行为上的、生活上的)。我们应晓得,这般正确的使用方法,是神所悦纳的,神会因此丰厚地赏赐我们,正如妄用了,神会严厉地惩罚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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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3)

第三诫命: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安息日”是从希伯来文“Sabbath”(撒巴斯)一字来的。这字原意是“安歇”,也就是暂时停止劳作;我们惯常称为“休息口”。照字面的意思是“守圣日或节日”。在《旧约》里,神将第七日分出来,特别指定这一日为休息之用,并吩咐要守这一日为圣,超过其他的日子。至于这条诫命外在的解释,是为当时的犹太人设的。目的是使他们暂时放下艰苦的劳作,休息一下;使人畜都得以补养,不至因过度的劳作而疲惫,以致累垮身体。可叹的是:犹太人对这条诫命的理解过于狭窄,因而大大地误用了这诫命,以致他们诽谤,而且不能容忍基督的一些工作。其实,那些事他们自己在安息日也做过,正如在《福音书》中所记载的一般。他们仿佛是说,“只要我们的手不做事.就是遵守诫命了。”然而,这条诫命的意思并不是这样的;它的意思是要犹太人尊安息日为圣日。这也是我们下面要解释的。

由此,若仅仅按粗浅的词义,这条减命是与我们基督徒没有关系的。因为它所指示的,完全是一种外表的事,就正如《旧约》中其他的一些规定一样,受着某些特殊的风俗、人物、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然而那些事现在却因着基督的缘故,统统被废止了。为了使普通的百姓对神在这条诫命中所要求的有一个“基督徒”化的认识,我们指出:我们守安息日,不是为了那些善知且有智慧的基督徒,因为他们无此需要。我守安息日,首先是为了身体上的缘故,这是一条大自然的法则——人是需要休息的;我们要为普通人着想,尤其是仆役、使女——辛苦地工作了整个礼拜,需要休息一天来恢复精神和体力。还有,(这条原因最重要)是使人在这样—个安息日中,可以有地方和时间敬拜神(因为平时大家都没时间),—起聚集聆听神的道,并向神歌唱、祷告、赞美。

因此,我说,这样的敬拜不必像犹太人那样——规定任某一时刻,而且必须是“这日”或“那日”、其实,“这日”会比“那日”更好吗?事实上,敬拜神是应当日日举行的。但是,人多数人没有办法这样做,因此.就挑出一天来专为此用:既然自古以来就规定了星期天为礼拜日,我们也就不必更改。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家有个一致的规定,更改了反而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因而,这条诫命简洁的意思是:我们既然应当有安息日.就不如趁此机会学习神的道。由此看来,为了年轻人和普通百姓的缘故,传道是这日中真正的任务。然而、守安息日不应教条化,连偶然难免的工作也要禁止。

照此,当有人问:“‘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是什么意思?”你答,“要尊之为圣。”尊之为圣又是什么意思?就是在语言、行为、生活上要圣洁。要知道这日子本身不需圣洁,因为它在被造的时候已经是圣洁的了。神是要它对于你为圣。由此,此日为圣或不为圣,全由你的言行是否圣洁而定。简单地讲,守安息日为圣日,不是坐在火炉边.不做外表的工作;也不是装饰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等等,而是有如上面所说的,勤恳地学习神的道,并身体力行。

真的,我们做基督徒的当守每一日为圣日.只做圣洁的事——日日思想神的道,将之存在心里,念在口里;然而,保我们上面所讲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那样的空闲时间。我们就应该为年轻人在每周拨出几个小时,为会众拔出一天,用来专心地学习神的道,特别是铭记十诫、信经和主祷文。如此,我们能按神的道,管理我们的生活。若如此行,便是真正地守安息日了;否则,就不是基督徒的安息日。非基督徒也是一天来休息与闲散,这也正是我们很多圣职人员的能事,他们日日站在教堂里唱诗、敲钟,可是却没有尊任何一日为圣。因为他们既不宣讲,也不执行神的道,反而背其道而行之。

神的道是真圣物,远远地超出其他的一切圣物。[注:路德时代,各个教会以收集圣徒的遗骨、遗物等为虔敬的标志。路德在此强调神的道才是真正的圣物]其实,它是我们基督徒所知道、所拥有的惟一圣物。要知道,我们即使将所有圣徒的遗骨或圣衣集在一堆.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帮助,因为那些都是死的东西,不能使任何人成圣。仅神的道是珍宝,能使万物成圣。众圣徒本身也是因着圣道成圣的。无论何时,我们与神的道相交通,并将之或宣讲、或聆听、或细读、或默想,也就有人、有日子、有工作因之成圣。这不是出着外表的工作,乃是因着神的道;只有道才使我们所有的人都成为圣徒:因此我反复强调,我们的一生都必须与神的道交通.蒙其引领,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神的悦纳而为圣。若照此行,这条诫命就生效,并履行了。相反地,任何的行为、工作,若与神的道没有关系,就不会在神的面前成为圣洁。不管这些事看起来如何光彩夺目,也不管其是否以珍宝圣物作为装饰,如同那些所谓的属灵阶级[指修士、修女,自以为比“属世阶级”圣洁,因而配受赞美和敬拜]一般,不知神的道的真意,只在自己的工作中寻找圣洁。

由此,我们要特别地注意:这条诫命的重点不在于休息,而在于成圣。我们有这样的一天用来特别地思索、从事圣洁的事。因为除非自己首先成圣,否则,任何的工作或事物都无法为圣。神藉着他的道,使我们成圣;这是神的思典,而且只藉着神的道才能得以成全。也是为了神的道的缘故,才设立了如地方、时间、人物等等的礼拜上的仪式,好使这样的“使人成圣”的事能公开运行。

神的道是如此的重要;以致没有神的道,安息日便不能成圣。因此,我们知道神是要我们严格地遵守这条诫命的。凡轻看神的道,不愿意聆听和加以学习的(持别是在为此设的时刻内),神必惩罚。

因此,犯这诫命的,不仅是那些严重误用或亵渎安息日的人,如那些利欲熏心而拒绝聆听神的道的,和那些整日醉卧如猪的家伙,而且也包括那些听神的道有如听无稽之谈的人。因为他们来听道是出于习惯,听过便算了,所以听来听去一点收获也没有。况且,大家都以为假如礼拜天能或望一回弥撒,或听讲一回《福音书》,就算是守圣日了。至于神的道是既无人教导,也无人问及。难道不是这个样子吗?我们常常听讲道、听教训,却既不关心,也不认真。

请记住,做礼拜不单单是听听讲道.乃是要将神的道好好学习,并牢记在心。切不可掉以轻心,要知道这是神的诫命:你听了没有,学了没有,尊敬了没有,都是要交代的。同样的,那些不可一世的人也是要受罚的。他们听了一两次道以后,便顿生厌恶之感,以为自己全都知道,不必再有老师。这种罪可以置人于死地,我们称它为:“Acidia”,意思是麻木。这真是一种恶毒而凶险的灾祸,是魔鬼用来迷惑、欺骗人心的;使我们麻痹大意,好在暗中把神的道从我们心中夺走。

这样说吧:即使你已经非常地熟悉神的道,你还是离不了魔鬼的侵扰:它们会每日每夜地偷偷接近你,煽动你的心,调动你的各种私心杂念,以对抗神的真道,以及神的这条和那条诫命。因此,你必须将神的道听在耳中,念在口里,记在心上。你的心若是懒散、麻木.你就听不见圣道,魔鬼就会不知不觉地闯进来了。相反地.我们若是认真思索神的道,用心听,并且放在行动上,我们就会得着力量.就会结出好的果子来。我们就会对神的道有新的理解、兴趣和热诚,并且因此产生纯洁的心灵和思想。因为神的道乃是活生生的、具有创造力的真言。即使你没有兴趣得到这些好处,单想想藉此可以吓退魔鬼,又可遵守诫命,也够激励你的了。真的,学习圣道比一切外表看起来十分炫目的工作,都更能讨神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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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4)

第四条诫:当孝敬父母。

至此,我们已经学习过前三条诫命。这都是指向神本身的诫命:第一,我们当终生全心地信赖、敬畏、亲爱神。第二.我们不该在虚伪或任何恶事上妄用神的名,而是应该用来赞美神,并且用在邻居和自己蒙恩与救赎以及各种善事上面。第三,我们应在圣日和休息日里,勤恳地学习神的道,努力使我们一生的言行都以此为归依。随后的七条都是与“邻人”有关的。其中首要的是:

“当孝敬父母。”

神将父母的身份特别地标明出来,并赐予荣誉,胜过各种其他的身份。神不仅吩咐我们爱父母,更指明我们当尊敬、孝顺他们。至于兄弟、姐妹、邻人等等,他不过是叫我们去爱他们。由此可见,神把父母从俗世的各种角色中分离出来,放在仅次于他的地位。因为“孝敬”是比“爱”大得多的。孝敬不仅包括了爱,还包括了尊重、恭顺、谦逊等等。应当注意的是:神不仅要我们对双亲说话亲切、恭敬,而且要我们真心实意地这样做。神要我们显示出我们孝顺的态度,视父毋的地位之高仅次于他本身。因为我们心里真的孝敬谁,就会把他(她)尊为至高至大。

我们要谆谆教导年轻人,要以敬上帝的心来敬父母;特别要记得:即使他们卑微、贫困、衰弱、有怪癖,但仍然是父母,是神所赐的。他们的古怪和缺点并不应该使他们失去我们的孝敬。因为我们所敬的,不是他们是怎样的人,而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正是做了这样的吩咐与安排。自然你会说,神的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人的社会里,若没有这样的“不平等“,没有长幼尊卑之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神就以一种容易理解的方式要我们加以注意:“顺从我为你的父亲,承认我的权威。”

我们首先要学的,是这条诫命要求我们如何孝敬父母。我们要敬重他们,视他们为地上最珍贵的。我们在言语上不要顶撞他们、责骂他们,或对他们固执己见、吹毛求疵,或乱发脾气。反之,我们要恭让;就算他们太过火,我们也不必做声。我们也当用行动来孝敬他们(就是以你的身体和财产来表示孝心):当他们年老、有病、衰弱和贫困的时候,要侍奉、帮助和供养他们。这一切,我们不但应该乐意去做,而且要本着恭顺和尊敬的心,像是为神所做的一样。对父母有了正确的态度,就不会让他们物质匮乏、受饥挨饿,反要将他们放在自己的上面,常随左右,并把自己所有的都和他们共享。

其次.我们要知道,在这条诫命中分配给子女们的工作是何等的美好、圣洁、良善。可叹,我们竟完全忽视此事,没有人意识到这是神的命令,是神圣洁的道和教训。因为.谁都会知道,按照这些话生活的人,其生活也必然是圣洁的;若真有人做了,我们也就不必去发明修道生活和“属灵身份”了。因为若是每个做儿女的都遵守这诫命,良心都以神为归依.并且都能够说:“我如果要行良善的事,就无过于对父母尽力孝顺,因为这是神亲自吩咐的。凡是神所命令的,自然比我们能想到的一切都高贵得多。因为除神以外,没有更好的教师,也没有更好的教训。神既然命令这事,可见我们若做了.是会蒙他悦纳的。(事实上,若我们真心行美事.就随处可见神的教训。)可见,在我们行正直的事的时候.孝敬父母是我们最应该做的。”

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了敬诚的儿女。我们适当地教育他们,使他们在救恩的路途中受陶冶.他们就会在家里顺从,孝敬双亲。这岂不是令人获得喜悦与平安的美事?然而我们却认为没有必要标明神在此诫命中所呈现的圆满的荣耀。试想,我们对此诫命置之不理,孩子们岂能把它放在心里?

所以,愿我们因着神的慈爱的缘故把此事牢记在心:年轻人若愿意以真正的美事来服侍神,就必须放下眼前的一切事情,以这条诫命为根本,做父母或监护人所喜悦的事情:因为那些小孩子,从心里知道缘故,而且在行为上孝敬父母的,起码心里会有极大的安慰。而对那些“自择善功”的人,他们能欣然夸口说:“请看,我孝敬父母的善事,是天上的神所喜悦的,而且我确确实实知道此事是蒙悦纳的。”随便那些”自择善功”的人全都跑来夸口他们种种的大而艰辛的苦功吧!我们倒要看看他们是否能做出比孝敬父母更大更高贵的事!因为此事是神所选定、吩咐我们遵守,而且放在仅次于服从他本身的位置的诫命。由此看来,我们要是乐意听从神的道和乐意遵宁、执行,就应该乐意奉行父母的意志和话语。不过.对父母的孝敬同样要放在顺服神的下面,这是在前条诫命中已然讲明的。

你应该满心欢喜,全心地感谢神,因为神拣选了你,使你有机会做如此宝贵且为他所悦纳的事。即使别人认为这善功微不足道,你却要视为最大的珍宝,因为这善功乃是藏在神的道和诫命里。难道有比神的道和诫命更宝贵的地方吗!唉!假如卡都新派(Carthusina)的男女修士们,在举行种种烦琐的宗教仪式时,能够根据神的诫命挑出一件来,并能用喜乐的心对神说:“现在我知道,这善功是蒙你悦纳的。”可是,他们能够挑出哪怕只有一件来吗?我怀疑。唉!这些可怜可叹的世俗的人啊,终生为自选的“善功”劳苦,但是却一无所得;若他们看见一个按这诫命生活的小孩子,就必须承认凭他们终生的功劳.还不配递一杯水给这个小孩子呢!他们必然在神和世界的面前蒙羞!然而他们既然刚愎自用,以脚践踏神的诫命,并以徒然自选的“善功”苦待自己,若惹来嘲笑与侮辱。也是罪有应得的!

相反地.我们若是按神的诫命去做事情,就会融化公喜乐中,就会这样感谢神说:“请看,这善事比一切卡都新派修道男女所尊祟的种种仪式更圣洁、美好。即使他们禁食致死,或是不断地屈膝祷告,却怎比得上按神的诫命生活更有平安呢!”要知道,我们有确实的经文和神圣的见证来证实神的确命令了这事;对于其他的事情[注:指自定的善行,如:静默无声、不吃肉、彻夜不眠祷告、过度禁食等等],神却不曾发过一声命令,可叹无人相信这活!真的,这正是这俗世的悲惨可怜之处;盲目且自以为是。唉!魔鬼藉着我们虚假的虔敬和“金玉其外”的圣工,将我们迷惑得实在大深了!

因此.请允许我冉重复一遍:我真是企盼人们能够睁开双眼、竖起双耳,将这事记在心里,免得我们因各种诱惑而迷路,远离神的道而归向魔鬼的谎言!确实地说,如果我们按神的话做了,凡事便会顺利、安好;父母会享福、有爱心、温和,家庭之内融洽、和睦,子女完全赢得父母的心,心里也会快乐;相反地,若年轻人执迷不悟,只有在或受罚、或挨打的情况下,才不情愿地做一些本该做的事情,惹神和父母发怒也就是难免的了。其实,稍微想想就会知道:自动放弃神的礼物、抛掉良心上的快乐,而得来的是埃打受罚,这样的自讨苦吃,真是何必呢!可叹的是,今日的世界确实就是这个样子!难怪有人说:“这世道实在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无论老幼,一概蛮不讲理:没有顾忌、不守规矩,更不知道谦逊和互相尊重;若不用刑罚和棍杖逼迫,便什么也不做!可是说到背后互相诽谤、造谣中伤、损害别人的名誉等事,却是能得很呐!因此,神就责罚他们,使他们陷入种种不幸和苦难之中。然而这些俗人却毫不知觉,他们自己浑浑噩噩,儿女们也模仿他们的样子做人,真是愚人教愚人,其后果是可想而知了!

因此,我说,这应是勉励我们遵守此诫命的最重要的原因。就算我们没有父母,为着这诫命的缘故,我们也该盼望神能设立木牌或石碑,好使我们称之为父母。现在,神赐给我们活生生的父母,使我们能够对他们表示孝敬,我们岂不该为此而快乐感恩?况且我们知道这是蒙神悦纳、众天使喜悦,而令魔鬼沮丧的。此外,除了前三条诫命中所讲的对神的崇高敬拜外.这是我们能做的最大的善行了。甚至如周济和为邻居所做的—切善事,都无法与此相比。因为神将父母的地位放在首位,甚至是神在地上的代表。由于神的意愿如此,而且我们如此行必讨神的悦纳,这也就足够激励我们甘心乐意地去做了。

此外,我们既活在这世上,就要担起责任,而对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一切好处表示感谢,便是其中之一。然而,魔鬼又在此中大兴风浪,以致儿女忘记了父母,如世人忘记了神一般。没有人想到神是如何养育、照顾和保守我们,使我们在身心和灵性上都得到了数不清的好处;尤其是一旦人们祸事临头,就对神大发怒气和怨言,并把一生所受的好处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们对父母也是如此,若不是受圣灵的感动,恐怕没有一个孩子会知道和想及这事。

对于这世界的忘恩负义,神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因此,神藉着诫命提醒和督促世人,好使我们能静下来想一想父母的养育之情。不是吗?我们的身体和生命都是来自父母.而且又深受他们的抚养之恩;不然的话.我们早在自己的粪溺中闷死过千百次了!难怪古代的圣贤就有如此的说法:“我们对于神、父母和老师是永远也报答不了的。”若有人细细思量这句话,用不着什么外界的强迫,也会对父母尽孝。而且还会意识到:我们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一切好处,都是神藉着父母施与我们的呀!

除此以外,神还在这诫命中加上了一条温和可亲的应许,使得我们更加愿意遵守。神说:“使你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由此可见,神是如何重视这诫命了。请允许我解释:神在此处,不仅明确地告诉我们,孝敬父母是蒙他悦纳的,而且神愿通过此诫使我们获益,并引导我们获得一种安静、平安而且蒙福的生活。难怪圣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强调并赞美此诫说:“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虽然其他的诫命中也包含着应许、但是这一条是说得最清楚明了的。

这条诫命的效果和赏赐是这样的:任何遵守这条诫的人、必享受福气、快乐与昌盛;那些不顺从的,必短命,生活中也难有喜乐。要知道,《圣经》里所说的“日子长久”不仅是指高寿,更是谈到长寿者所具有的一切:如健康、妻子贤慧、儿女孝顺、生计平安、好的政府等等,若是没有这些.就谈不上有快乐的人生;即使长寿,又有何用处呢?如果你不顺从父母,不愿受他们的管教,就总要服从官吏的管束;苦不服他,就得“伸腿”[注:即死亡。]了!简而言之,这是神的意思:对于那些顺从、热爱和服侍他的,他总是丰丰富富地赐种种好处给他们;反之,对于那些激怒他的,他必使死亡和绞刑临在你的身上。

唉!若不是因为不顺从,哪里会有那么多的罪犯每日被斩首、绞死或车碾呢?这些人不愿沐浴在慈恩中,结果是受神的责罚.使自己陷在可见的不幸与悲伤里!真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人中安宁晚年的例子是太少见了!

相反地,那些虔敬、顺服的人,是得福的人。他们在和平与安静中静享天年。他们子孙满堂,直看到三四代。再者,从经验中得知,凡是生活美满、样和,家庭兴旺且受人尊重的老家庭,必定是由于他们有良好的教养,而且懂得敬重父母的缘故。反之,不仁不义的人必定“后人断绝,名字被徐抹,不传于下代”。现在,你总该知道,孝敬在神的眼里是何等的重要,神将之高举,对之喜悦并厚厚地予以赏赐。反之,神要大大地处罚违反此诫的人。

我说这一切的目的,是在于我们要将此反复地教导给年轻人。因为在教皇制度下,这条诫既无人注意,也无人教导,因此也就难怪无人相信此诫的重要性了。再有,这些话都是用了简单易懂的字句,大家都以为早就明白,不用学了。因此.人们将此诫轻易放过,痴想可以找出别的大事来讨神的喜欢。其实,我们若忽略此事,就是惹神生气,就是不蒙神的悦纳;反之,我们若遵守此诫,就是做了非常宝贵,且令神喜悦的事了。

在此诫命中,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谈到对上级的顺从。因为他们的权柄是由父母的尊位演变发展而来。例如:为父的不能独自教养孩子,就会求助于老师;若他的身体过于软弱,就请邻居和朋友帮忙;若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世,他就会将治家的权利交给所信赖的人。同样的,他也必须有些帮手来帮他管理家庭事物等等。如此,我们称地方的长官为父母官,因为他们是在代替父母的尊位,行使着管理的权柄和能力。在《圣经》里面,这些人被称为“父老”,因为他们在责任上是代替父亲,且应对其子民怀有慈父般的心。还有,自古以来,罗马和很多其他国家的人,都是称家中的主人、主妇为家父、家母;又称国王和元首为国父和国君。我们这些要做基督徒的人.若不同样地称呼他们,或起码这般看待他们,就真是大大的耻辱了。

孩子对父母所当做的,也是家中的每一个成员所当做的。所以仆人们要留意,他们不仅要顺从主人主妇,更要敬之如亲生父母。当他们尽自己的责任时,要兢兢业业,并且不是出于勉强,乃是甘心情愿地去做。因为他们知道这是神的诫命,比其他所有的善事更讨他的喜悦。要是他们真的晓得了这些,他们就会欢喜快乐,感谢神使他们有机会获得如此愉快的良心,并使他们知道如何去做如金的善事!可惜的是,这些事到目前为止,都是被人轻视:人们都奉了魔鬼的名跑到修道院,做香客,买赎债券,结果是自招损失,良心也不安。

如果我们将这道理灌输给那些可怜的人,那么,使女们就真的只能欢喜雀跃,满心赞美感谢神了。因为他们每日做着平凡而尽责任的工作,不但有食宿和工资,更可以获得一件连那些自以为圣洁的大人们都得不到的无价之宝。如果我们懂得,凭着信念尽职尽责地做好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事,要比修士圣洁与严谨的生活更为可嘉,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夸口的事?此外,你更是得着神的应许,使你有着平安的心和如意的生活。你若只靠那些特意而为的善功,又怎会更有福气,或生活得更圣洁呢?因为在神面前,惟有信心使人圣洁,惟有信心能侍奉神;至于各种的善功,则是用来服侍人的。遵这诫命面行,你就得到一切的好处:在主里面有保障,生话快乐,良心上平安,同时慈悲的神更会百倍地赏赐你、所以说,只要你正直而顺服,就是君子了。不然的话,你从神那里得来的是不悦.你的心得不到平安,随后便具有灾难和不幸了。

若有谁对此就是无动于衷,就是不肯走正直、虔敬的道路,恐怕早晚得被交给刽子手受刑罚!因此,凡是愿意接受忠告的人都必须谨记:神的诫命不是儿戏!神对你说话,要你顺服。你若顺服他,便是孝顺的好孩子;你若藐视他,所得到的只能是羞辱、痛苦与忧伤。

从理论上讲,对国家政权的顺从也是一样。因为政权是脱胎于父亲的职分,而且是范围最广的。因为执政者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父母.而且是在他所管辖之内的所有国民的父母。神藉着这些执政的人,(正如藉着父母一样)给我们以食物、房屋、家庭、庇护与平安。因此,他们既然享有这名分,而又当之无愧的话,我们也就当尊敬他们、推祟他们为大。

谁若是顺服、自觉、乐于服侍、乐意尊敬那些值得尊敬的人,谁就会知道他是讨神的喜悦,是要得着快乐和幸福的。另一方而,谁若不以爱心去做这些事,反而加以轻视,加以拒绝,就要让他知道他是得不到恩典和福气的。例如:若是凭着不信实多赚一块金市,必在他处失掉十块,甚至落在刽子手手里也说不定。这样抗拒神的诫命的人,必在战争、瘟疫、饥荒中灭亡;或儿女不成器;或遭仆人、邻居、陌生人和暴君的凌辱等等。本来是想讨便宜,结果得来的是报复。唉,种什么花,收什么果,难道自古以来不就是如此的吗!

然而,只要我们肯听劝告,凭信心相信顺从的善行是多么讨神的喜欢,赏赐是多么的丰厚,我们就会被祝福所笼罩,就能丰丰富富地享受心中所渴望的事物了。可叹的是神的道和诫命被人们所贱视,仿佛人们贱视街上的小乞丐所说的话一样。找们倒是要看看,神的诫命和话语是人能抗拒得了的吗!你想想,他要找你算账难不难呢?难道你不觉得生活在神的眷顾和祝福中,比生活在神的不悦、人的不幸中要好得多了吗?你想想看,为什么今日的世界充满了不信不义、羞辱、苦难、凶杀等等,不正是因为每个人都要做主人,藐视一切的权威,对别人毫不礼让,只顾念自己的私欲吗?怪不得神将这些人一个个惩罚!古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怎样藐视、欺骗你的主人,别人就会怎样地待你。真的.就是在你自己家甲,也会多受你妻儿、仆人的气。

我们总是大发怨言,悲叹自己的不幸、世界的不义、人心的不忠、暴力横行等等,然而却不肯承认我们自己就是坏家伙,受罚也是该得的!更甚的是,我们毫无悔改之意。我们既不要恩典、不要祝福,就难怪所得的纯粹是不幸了。这世上仍有神的许多祝福,是因为这世上仍有虔敬的人的缘故;若单凭我们,恐怕真的只会家徒四壁,田无剩草了!

我之所以说了这许多的话,是希望有人能将此事记在心里。使我们能脱离所陷人的盲目与苦痛,能正确认识神的道和旨意,并诚心予以遵守。因为神的道指示我们怎样获得今生及永世的快乐、幸福和救思。

说得更详细些,我们在这诫命中看出,为父的地位可有三种:血缘上的,家庭里的和国家中的。此外还有属灵上的父亲。我不是指那些在教皇制度下的主教们;他们固然喜欢被称为父,可是却丝毫也没有担起父亲的责任。我是指那些藉着神的道管理和带领我们的,只有他们才称得上是灵性上的父亲。举个例子.圣保罗曾夸口为父,说:“我在基督耶酥里用福音生了你们。”这些圣徒们既然为父,就该领受尊重,就该享受比其他人更多的荣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这俗世中,他们所受的尊重最少。人们将他们逐出境外,连一块饼干也不给他们充饥。唉!这就是世人显示对父尊敬的方式!有如圣保罗所说:他们被“看做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

尽管如此,我们仍需教导那些愿做基督徒的人,在神面前负起责任,对他们在灵性上的牧养者加倍敬重,善待他们、供养他们。为此,神必丰丰富富地赐给你,使你什么都不缺乏。然而在这事上,人人都反对抗议,恐怕饿着自己的肚子。于是他们现在连一位正直的传道人也养活不起,虽然从前他们可以喂饱十个大腹便便的家伙。因此,我们也就失去了神的道和祝福,加之假传道人的蛊惑——他们不仅带我们去见魔鬼,更是吸尽了我们的血汗。不过仔细想想.也是我们该得的报应。

然而凡是尊重神的旨意和诫命的人,就得着应许,知道他们无论对肉身和灵性上的父亲做了什么,或孝敬了什么,都必得着丰厚的报答:不仅是一两年的衣食无缺,更是得长寿、生活无忧虑、永远的富足、永远的快乐。尽你当尽的责仟。不要担忧;让神供养你,给你足够的需要好了!神既然赐下应许,并且从不说谎.那么,他对你也不会说谎的。

这应许当鼓励我们,并使我们的心因喜乐而融化,以爱心对待那些应得我们尊重的人。我们实在应举起双手,大声地、快乐地感谢神、因为他赐给我们如此的应许。我们要紧紧地抓住这应许,就是跑到地极去追求,也是甘心乐意!试想,即使全世界一起努力.也不能使我们的寿命延长片刻,也不能使地上多生出一粒谷子,但是神却能够,并能按你所渴望的丰丰富富地赐给你。谁若仍加以鄙视,就真是不配听神的道了!

对于那些要遵从这诫命的人,我已经讲得足够了。

另外,对父母和一切有着双亲职分的人,要讲明他们对于神交托给他们管理的人所应具有的态度。虽然长辈的职分在十诫中并没有明确的表明,但是在《圣经》的经文中,这样的讨论是很多的。而且仔细研究,我们就会发现,神在提及父母时,已将他们的职分包含在此诫之中了。神不愿无赖和暴君担任这职分,或尽这样的责任、也不给他们这份殊荣——即管理的能力和权利,更不让这样的人接受别人的景仰。父母当小心地思量他们的职责,要对神顺从,要尽心竭力地履行他们的义务,就是说:不仅要供给儿女、仆役、下属等等在物质上的需要,尤其要教导他们将荣耀交给神。要切切记住;父母的职分不是可以任意妄为的儿戏,乃是神所严厉地吩咐、嘱咐你要严格执行的训喻.你是必须要为此事负责的。

问题是,无人谈及或留心此事,这又是我们的不幸!人人任意所为,好像神赐我们儿女是为了让我们娱乐,赐我们仆役是为了我们可以将之当牛做马,做我们下属,是为了让我们有地方显示威风。父母、官吏们啊:你们对儿女、下属任意放纵,好像他们如何做人、如何生活都与你们无关,无人重视至高者的命令,无人看出神必审判亵渎者.更无人领悟认真关怀、教育少年人是何等的重要!如果我们想做属世、属灵方面都优秀的人。对孩子的教导就非不惜心血、辛劳和金钱不可,然后方能企盼他们服侍神,服务于人,我们不该只想到怎样为他们攒钱,因为神不需要我们也能使他们富有,正如他日日所行的一般。神把儿女赐给我们,交托给我们,是要我们按照他的旨意养育和管教他们;若非如此,神便不赐父母这荣耀的头衔了!因此,每一个人都应知道:为要抓住神的恩典,就要担起责任,首先要教导儿女认识、赞美神,假如他们有天分,就要让他们学习和做研究,好教他们成为有用之材。

我们若真的如此行了,神必厚待我们.重赏我们,恩赐我们,使我们教出栋梁之材,以使国家、人民皆受益。此外,我们的市民也会有教养,妇女们也会端庄娴静;而这样的夫妇也会把他们的孩子、仆役教导成正直、虔敬的人,请想一想,你若在这事上疏忽。没有尽心教养儿女.该是怎样的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啊!不仅如此.即使你在其他方面本来正直、圣洁,但是不尽这方面的责任,恐怕仍会使你和你的儿女深受地狱之苦。由于我们轻视这诫命,神大发怒气;看看今日的世界,没有秩序,没有贤德的政府,也没有和平,我们都抱怨这事,却看不见自己的错。我们不尽心地教养儿女,就难免有不顺服的孩于或下属了。

以上所述已足够使人自省了.若要再详细地讨论,待下次再谈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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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5)

第五条诫:你不可杀人。

刚才我们把属灵和属世的权威——神及父母的权柄,和对他们应有的顺服都说得根清楚了、在这条诫命中,我们要从家里走出来,到邻居那里去学习和验证我们对同胞应有的品行。虽然神和政府的权柄没有被提及得很多,但是他们对人的权利是不可以被藐视的。神已将惩罚恶人的权柄交给了政府,以便用来代替父母;早期,父母需亲自将儿女带到审判处,定他们的死刑。故此,这诫命个所禁止的,是个人之间的凶杀,而非禁止政府按法律判凶犯死刑。

这条城命简明易懂,而且也经常地被讨论。我们的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的《登山宝训》中亲自讲解,总结起来就是:我们既不应以口、以心、以手、以记号、以态度杀人.更不应雇用帮凶,或教唆他人行凶。除了神的代表——政府和父母外,任何人都不可动怒。因为愤怒、督责、刑罚乃是神及其代表的权利,并且也只用于那些违犯此诫和其他的诫命的人。

此诫命的起因乃是:神深知这世界充满了邪恶,人生充满了痛苦。神因此将这条城和其他的诫命放在善和恶的中间,作为一条界限。人若犯了此诫,也就触犯了其他的诫命。事实上,我们生活在人群中,难免有人要损害我们的利益.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仇视他们的理由。例如:你的邻居看见你的房子和田地都比他的好,而且神又赐给你较多的财富和福气,于是他就闷闷不乐,就嫉妒你,就大讲你的坏话等等。

不光是如此,魔鬼也会推波助澜,你因此就有了许多的敌人。即使你在属世和属灵方面只获得了一点点好处,他们也会嫉妒、阻拦、破坏。我们若是遇见这样的人,心里自然就愤愤不平、怒气冲冲地试图报复了。于是始而相骂,继而动武,终至谋杀,悲剧重重。在这种情形下,神就像慈父一般制止、调解纠纷,免得有大的不幸发生,或有谁遭杀身之祸。简言之,神愿意以此诫保护每一个人,使他们在虐待与强暴中免遭杀害,平安度日;神愿意此诫成为人的围墙、堡垒和避难所,使任何人都无法伤及他人的身体。

所以,这诫命所教导的是:我们不该固某人所为的一件坏事而加害他,不管他是多么罪有应得。不仅杀人被禁止,而且一切导致杀人的事也都在禁止之列。例如:许多人固然不亲自杀人,不过他们所下的狠毒的诅咒,若真的应验了,别人也就别想活多久了。这种报复的心态,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而且我们也都承认,谁也不愿受到他人的伤害。神是洞察世人的,他愿将我们心中痛恨他人的根源除去,叫我们惯于留心这诫命,不断反省,仰望神的旨意,诚心信靠与祷告,并且奉基督的名将我们所受的冤枉都交付给他。如此一来,让那些敌人争斗去吧!我们学会了息怒的功课:心态温和、平静,不浮不躁,尤其是对那些惹我们生气的敌人。

简言之,为正确地将此诫印在普通人心上,使他们知道此诫之重要性的纲要是:第一,不可伤害他人。这主要是说,不动手或以其他的行为害人;其次,不用舌头陷害或教唆;再有,不使用也不主张他人使用能使人受伤害的各种媒介和方法;最后,我们要在心中不仇视人,不因愤怒和仇恨而对人行恶。如此一来,我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对得起人,对那些要加害我们的人,也是存着宽容和忍耐。说真的,你若是对善待你的人行恶,那就真是禽兽、魔鬼了。

第二,在这诫命下,不仅仅是那行恶的犯了罪,同时,谁若可以向邻居行善,帮忙或救助,使他的身体免遭伤害、而偏偏不这样做的,也是犯了罪。例如,你若能给赤身的以衣服却不给,便是你使他冻死的。你若看见有在饥饿中受苦的人却不给他吃的,便是你使他饿死的。同样的,你若看见有无辜的人被定罪,或陷于类似的灾难中,你明知道有解救的办法都不加以援手,便是你杀死了他。即使你辩解说、你当时是真的爱莫能助,也不会减轻你的罪.因为你对你的邻居没有爱心,间接地剥夺了他的生命;不然的话,他是可以被救的。

因此,凡是见人危难而不救的,神都合理地给他们定罪为“凶手”,而且这些人会在末日时受审。到那时,他们会听见主说:“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裸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那就是说,“你们竟让我和服从我的人在饥寒交迫中哭泣;被野兽所撕裂;在狱中腐烂或在困苦中惨死。”

不斥责这些人为凶手、为嗜血者,还能称他们什么呢!你虽然没有直接犯罪,但是却间接地让你的邻居在焦虑中灭亡。

这正如我看见有人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可以给以援手,将他拯救出来,却就是不做。即使在世人的眼里,我岂不是也耍被称为恶人吗?

因此,神的真意是要我们不让任何人受伤害,当向每一个人表明仁慈和爱心,对待仇敌尤其如此。如我们的主基督所说,若我们只向友人行善,那不过是外邦人也惯有的美德了。

在此,神再次用他的道鼓舞我们,勉励我们行真正高贵的事,如温和、忍耐等等。简言之,对反对我们的人要有爱心和善意。神要我们时时记得第一诫,知道他是我们的神,他要帮助、扶持和保护我们;凡是有不公平的,我们要从他那里求公义。

这是我们应当学习和谨记在心的。若我们真如此行,我们的双手必定都做好事,我们就必觉得有做不完的善功了。然而这却不是修道士们所愿听的道,因为这明明是在“贬低”他们的属灵身份.而且是“冒犯”了卡都新派修士们的圣沽;这简直是要禁止他们做“善事”.简直是要清除修道院了!因为这个教训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普通的基督徒的生活都是有价值,且被神悦纳的;修道士的生活并不比普通人更圣沽:我们若睁大眼睛,就能看得清楚,他们是如何以假冒伪善、虚伪的圣洁装样子,以嘲弄和迷惑世界了。他们将此诫和他诫弃之不顾,认为它们无关紧要,好像这些不是诫命,而是劝勉而已。更有甚者,他们竟无耻地夸张和颂扬他们那种虚伪的身份和工作是最完全的生活;他们可以安闲度口,不必忍耐,更无十字架之苦。这是他们逃避到修道院的缘故:既受不到任何人的指责,又不必向任何人行善。然而我们应知道,真正的神的圣工是被神相众天使所悦纳的。凡是与之相反的,属人的圣洁,不过是发臭的废物,找来的只是愤怒和诅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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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6)

第六条诫:不可奸淫。

从上条诫命中,我们很容易明白以下的各条诫命,因为这都是在教导我们要避免对他人做任何的伤害。这些诫命是井然有序的。首先说到我们邻居,然后说到与之关系最近的人,即他的妻子——就是那与之有着同灵魂、同血肉的配偶。对于邻居的最大伤害,莫过于使他因他的妻子而蒙羞了。因此,在此诫中明确禁止污辱人的妻子。按照字面,此诫侧重于讨论禁止奸淫。因为在犹太人的风俗习惯里,结婚属于义务,而且每个年轻人都要尽早结婚。既然如此,童贞就没有地位;同时,不像现在,那时公娼是不存在的。由此,奸淫就成为他们最常见的败德。

不过,在我们当中,生活已是腐化得一塌糊涂,伤风败俗的事随处可见;这诫命也就是针对所有不贞节的事而论的。更进一步而论,此诫不仅要禁止外表上的行动,而且也禁止能导致其行动的动机、机会和方法。例如:你的心、口、身体都要贞节,而且你要时刻警惕,不给那些不贞节的事提供机会、帮助和鼓励。不仅如此,我们若看见有谁陷入此种危险之中,就应当设法给予救助和劝告;以避免使其蒙羞。如果你能阻止这事,却加以疏忽,或以为事不关己而毫不关心,那你就和犯事者一样有罪了。总而言之,此诫不仅要求你本人贞节度日,而且也要你督促邻居如此生活。换言之,神要藉此诫命在夫妇周围筑起保护墙,以免有人冒犯。

既然此诫命特别谈到了婚姻生活,并使我们有机会予以讨论,我们就当好好留心此事。首先要注意的是神非常尊重、赞扬婚姻生活,以至于用此诫命予以证实和加以保护。其实,神在第四诫“当孝敬父母”中已经证实他是赞扬婚姻生活的。在此诫中神又一次强调他是保护婚姻的。既然如此,神要我们将之尊为圣治而有福的生活,并要我们在生命小实践和遵守。所以,神在一切制度中,先创立此位,并造男女,这些都是我们所知道的。神造人不是要人淫荡,而是要人互相真诚,生儿育女.培养他们成才,以便归荣耀给神。

因此,神极丰富地赐福给婚姻,(注:路德在此强调,神所赐的婚姻本身是完美的,人因着软弱败坏了婚姻的完美性。)过于其他的一切,并将世上的万物赐给这种生活样式,使之丰丰富富,快乐餍足;婚姻生活不是儿戏或什么好玩的事,而是美好的、严肃的责任,是神所关切的。在婚姻中,我们得以服务于人,服务于世界,帮助彼此认识伸,过蒙福的生活,并一起抗拒魔鬼和邪恶的诱惑。

故此,我常常教导说,我们不当像这个盲目的世界,或一些虚伪的牧师一样.轻视和嘲笑婚姻生活,乃要根据神的道给予正确的评价。婚姻生活是美好的、神圣的。它不仅和其他的身份平等,更是比其他的身份优越。它是凌驾于皇帝、王子、主教等等的大人物之上的。因为无论属灵或属世的,都要在婚姻中谦卑,都要在此中蒙福。因此,婚姻虽然普通,却有着特殊、高贵的地位。它不仅将基督徒,也将整个世界包括在内。

其次,婚姻生活不仅是极荣耀,也是极必要的。神要求我们,社会各阶层的男女,凡是适合过这种生活的,都有权享受它。不过也有一些人是例外的:他们或者不适合婚姻生活,或由神特别地选择,或神赐给他们超自然的天分,使他们不必结婚也能保守贞节。总之,按自然的运行,人没有婚姻是很难保持贞节的。我们都是血肉之躯,自然的欲望和生理的要求都是难以制止的,我想,这也是每个人所看得见、所感觉得到的事。为了使人较容易避免做不洁的事,神制定了婚姻。每个人都有他的—份.并能以此而满足。自然,若说到心地也能纯洁,乃是需要神的思典的。

由此可知,教皇派中有些人,包括神父、男女修士们,是如何违反神所定的秩序和所下的诫命了。他们禁止并看轻婚姻生活,高傲无礼,狂言靠自己就能保贞节。此外,他们装模作样,用不诚实的话欺骗普通百姓。这些人说他们是由于害怕污染圣洁而不结婚,其实他们不是偷偷宿娼,就是干些更坏的事情。不但如此,还企图用谎言掩盖,可惜证据太多,想盖也盖不住了。试想,对贞节之缺乏热情和兴趣的,岂不正是他们吗!或者.即使他们约束行动.不过心中还是充满了邪念,欲火中烧,一生暗中受苦,而这些事在婚姻中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故此,那不结婚是为了要守贞节的誓言,便被这诫命所责难了。真的,这诫命甚至吩咐那些可怜的、受捆绑的良心,脱离那种虚伪的许诺,放弃那种假的贞节,而在婚姻中享受真正的贞节。其实,即使他们在其他方面的修道生活较为圣洁,但是没有力量可以保持贞节;若留在修道院里,就难免犯此诫了。

我之所以说这些话,是为了鼓励年轻人愿意过婚姻生活,知道这是蒙福的事,是蒙神悦纳的。由此,我们就可以慢慢地使婚姻重获尊严,减少那些肮脏的、放荡的和淫乱的行为。今日世界,道德败坏,娼妓和各种丑行如此蔓延,原因之一就是婚姻生活受到藐视的缘故。因此,父母和政府有义务看顾、教育年轻人,使他们有端正的品行,懂得尊重自己和他人;当他们成人的时候,有敬畏神的心,并懂得婚姻的意义。这样他们便能在神面前庄重地成婚。神就因此给他们更多的祝福和恩赐,使他们能享受婚姻生活的幸福与美满。

让我最后有机会陈述,这诫命要求我们尊重婚姻,在为人、言语和思想上保持贞节.更要把我们的丈夫或妻子当做神所赐的礼物来小心地爱护与尊重。我们应懂得,贞节婚姻的美满超过俗世一切的美满,它要求夫妻坦诚相爱,能全心地为对方着想,能为我们提供和谐、温馨、信任、尊敬的生活环境。这就使人热爱贞节的婚姻.并努力地追求它。因此,贞节便不再是命令,而是我们自然的流露了。这也是圣保罗为何殷殷地勉励夫妻要彼此相爱、彼此尊重。你若如此行了,便有了一种宝贵的、的确是伟大得多的善功.使你可以愉快地对“属灵阶级”夸口,因为你的生活蒙神悦纳,而他们的生活是没有神的道和诫命做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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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7)

第七条诫:不可偷盗。

除了你自己和你的配偶以外,你最看重的恐怕就是世上的财物了。这也是神要保护的。他不准任何人剥夺、损害别人的财产。“偷盗”的意思正是用不法的手段拿走别人的东西,是被神所禁止的。其实,偷盗还包括使邻居受损而使自己获益的每一件事。损人利已是一种流行甚广、十分常见的毛病,可惜却很少有人注意、留心防范,以致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如果将所有的小偷和专门损人利己的人(虽然这些人不愿承认他们是盗贼)统统绞死,恐怕这世界不久就会荒废,而刽子手和绞架也会是“抢手货”了。如刚才所讲,不仅是进人的家里翻箱倒柜,或是偷人钱包的才叫盗窃;当人在市场、杂货店、小贩摊等等的交易或工作场所,凡是有动贪婪之心的,就是偷窃了。

为了使普通人容易明白,让我们有机会检查自己“诚实”的程度,请允许我举例说明:仆人在家里或不忠心、或玩忽职守、或懒惰、或恶意浪费、有负所托等等,以致造成主人的难堪和财务上的损失。如此这般,他们在一年里就等于盗窃了三四十块金币了。假如有人确实偷盗了这钱.非被吊死不可,然而他们在这事上却可以趾高气扬,也没有人敢说他们是贼!

假如工匠、技工和手艺人等,在工作上技不如人而又马马虎虎,却只是一味地续尽脑汁勒索高价,他们也是一丘之貉。其实,这些人比入室盗贼更坏。因为对待盗贼我们可以以锁和闩来防御,而且一旦抓住他们,便可将其绳之以法,使他们再不能生事。但是对于这类人,没有人可以防范;甚至给他们脸色看都很难,更不要说指责他们偷盗了。所以、大家宁愿腰包受损,不然又能怎么样呢?他们是我们的邻居、好友、仆役,本是我们可以信赖的,然而却最先来骗我们!

同样的,这些欺诈的手段在市场上和各种交易场所中极为盛行。人们公开用假货、假计量、假斤两、假钱币等互相欺骗;投机取巧,以种种奸诈的手段骗人;此外,在价格上也不老实,任意加重别人的负担,毫不在乎给别人带来多大的负担和困扰。这样的事真是数不胜数。简言之,偷盗是世界上流行最广,并且是世上最大的行业。只要留心观察,就会发现这世界不过是一个无边无际的贼窝。这些人称他们自己为“君子”或“代理人”,并不像窃贼或小偷要亲自去偷、去盗。他们的工作是坐在华丽的办公室里,旦被称为大人、可敬的好人.其实他们的职业便是藉着堂皇的外衣来巧取豪夺。

是的,我们在这里先不必谈各类小贼,而是要攻击那些强有力的大贼,那些不仅要偷一两个城市,更是要偷光整个德国的人。的确.谁不知道万贼之首和一切盗贼的最高保护者,就是那坐在罗马圣座上的和他的所有跟随,他们藉着盗窃将全世界的财物归为已有,而且直到今日仍不放手呢!唉,我们的世界沦落成这个样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而且他们还会受到别人的尊重。但是,他们应该知道:他们是神眼中的大贼,神要按他们应得的审判他们。

如刚才所述,这诫命牵扯甚广。我们有必要向普通百姓详细解说,奸好地劝诫他们,以免他们粗心大意,将此轻轻放过;我们必须常常把神的愤怒摆在他们眼前,使他们永不忘记;我们教训的对象,不光是基督徒,更应包括那些骗子和恶徒,就是那些其实应听法官、狱卒和刽子手教训的人。若我们这样做了,每个人就知道如何才可以避免神的不悦。不仅对邻居不加害、不剥夺他的权益、不在买卖和各种交易中对他欺诈,而且要忠心保护他的财物,帮助他增进他的利益。当他雇用你时,你更要避免贪婪,真心助他,只得你应得的报酬。

谁若故意藐视此诫,可能逃过一时,却不能逃避神的愤怒和责罚。还有,他可能在骄傲中横行—时,终究难逃潦倒行乞;即使侥幸避过,也躲不过诸般的烦恼和不幸。因此,你们做仆人的,应照顾你们主人的财产,你们就也能因此而饱腹;但是你们却偏行歪路,像贼一样骗工钱,还梦想人家会像对待贵族—般对你。怪不得你们当中有人居然公开抗拒主人,既不用心服侍他们.更谈不上帮他们免遭损失了。但要当心你得到的是什么:当你骗了足够的财产,而在家准备享受时,神就要成全你自己找来的不幸,你的不义就是你的坟墓,你骗来的每一分钱,都会丢掉,而且你要以三十倍的代价来偿还。

匠人和雇工的命运也是如此。现在有关他们的种种妄为我们是听得太多,并且也是忍受很太多了。这就使得他们如别人财物的主人一样,他们要拿多少,谁都不敢稍有迟疑。就任这些人有恃无恐去吧!神是不会忘记他下的诫命的。神要按他们的所为清算他们。神要将他们吊在干绞台上!(注:当时的绞架分两种,一种是官方的“干绞”所用的刑具,比较笨重,另一种是随便吊在树上,死时容易许多,称为“绿绞”。)叫他们一生都既不幸福,也无成就,唉,国中要是有好的政府,这样的放荡本是很快就能制止的。古罗乌政府就是那样的,一见此类,就绳之以法,旁人也就引以为戒了。

那些将市场变成骗人洞与贼窝的人同样不会有好下场。因为他们每日敲诈穷人、抬高物价,丝毫不管别人的利益;而且按自己的意思妄用市场,好像他们有理、有权哄拾市价,无人能批评一般。对于这些人我们似乎只能旁观,任凭他们职骗、掠夺、贪得无厌。然而神却有办法对付他们。当他们搜刮够了,神便给他这样的“祝福”:“叫你的地上的谷、窖中的酒、厩中的牲畜一起灭亡。”的确,谁若骗了别人的一个金巾,谁就得吃尽苦头地去偿还,而且总难有平安、快乐的心。

的确,我们能从观察、体验中看到这些事的报应:偷来的、骗来的都不会兴旺。夜以继日地搜刮、掠夺,最终一个铜板都没捞着的人大有人在!即使侥幸拥有了,也逃不掉种种的烦恼和不幸.以致不能快乐地享受.也不能传给子孙。但是我们心肠硬,藐视这些事,好像这都与我们无关。神为此就只能用不同的方法来惩罚我们,教我们学道德、学规矩。回想一下我们园中所遭遇的一次又一次的灾难吧!如雇佣军来了,他们翻箱倒柜,不到一个时辰便拿走我们的全部财产,并将一切掠夺得干干净净。此外,为了表尔对我们的“感谢”,他们放火焚烧、蹂躏我们的家园,奸杀我们的妻子,又杀害我们的小孩。

一言以蔽之,你偷多少.别人就偷你多少,这是你该预料得到的。同样的,谁用暴力和不义来进行强夺,好使自己获益,也就不免有人会用一样的方法来对待他。因为他非常“精通”这种“艺术”,知道人既然非要彼此抢夺、偷盗,他也只能以贼攻贼了。不然的话,哪里去找那么多的绞台和绳索呢?

谁若愿意学习.就当知道这是神的诫命,不是可以拿来开玩笑的。尊着神的诫命,我们知道:谁若藐视、欺骗、偷盗、抢夺我们的东西,我们愿意迁就、忍受和承当他们的无理.甚至按主祷文的吩咐饶恕、怜悯他们,因为义人无论如何都不缺乏,而恶人却是害己大于害人。不过你要留心:若有可怜的穷人来到——不幸的是今天的社会里有很多,你明明知道他们靠做苦工维持生活,然而你却对他们无情,好像他们要仗你的恩典才能活口,于是就尽情地盘剥他们,或者对那些应该施赠的你却傲慢地拒绝,任凭他们在饥饿中忧伤地离去。你要小心了!真的,你要像防魔鬼一样防这样的事发生,因为这些人不能向人诉苦,惟有向天吁求;他们的叹息和哭声绝非儿戏,而且必有效果!这是你和这世界都担负不起的!因为这吁求会直达那位怜悯穷人、接纳忧伤的心的万能者那里,而他是不会不替他们显公义的。你若是藐视这事,任意妄为,你就要留心到底激怒了谁!若有谁因着盘剥穷人而兴旺发达,就站出来指责神和我都是说谎者好了!

我们劝勉、警告得也足够了。谁不愿意相信,不加以注意,就随他自食其果吧:然而我们则必须谆谆教导少年人,叫他们自己当心,不要追随那年老而肆无忌惮的一群,而要铭记神的诫命,免得神的怒气和责罚临到这些年轻人身上。我们的责任是要以神的道督责、教导众人,而制止这些事的公开妄为,则是王侯和官长的责任。他们应留心、警觉,积极地建立各种交易上的制度,并维护其秩序,使贫穷的人不致加重负担和受到欺压。这样各司其职,他们也就不必担心承当别人的罪过了。

对于偷盗这事,我们真是说得够清楚了。我们要将这诫的规范不仅局限在狭窄的偷盗里面,而是要把它扩展到与邻居的种种关系上去。总之,若像上述诫命一样下个总结:一方面,神禁止我们向邻居行任何可想像得到的带有损害和不义性质的事情;我们既不可以对邻居的所有物起贪婪之心、也不可以同意、纵容和教唆这样的事发生。反之,我们要加以制止和防范:另一方面,我们要增进邻居的财富,若他有困难就帮助、支持他,无论敌友都一视同仁。

谁若渴望做善事,在此诫中就能找到足够的机会,而且那是被神所悦纳的。此外,神还给了遵守这诫的人一个极佳的祝福:对邻居行善的人,促进对邻居友谊的人必将得到丰富的赏赐。如所罗门王在《箴言》中所说:“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你的主是极丰富的,他能提供你所需的一切,使你不缺少什么。而且.若遵他的诫命行了,你的良心也会快乐。还有,当你享受靠诚实而得的果实时,比你靠不诚实得来的好过百倍。不求这些福气的人,也就难免不幸和祸事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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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8)

第八条诫:不可作假证陷害人。

除了我们自身、我们的妻子或丈夫,以及属世的产业外,我们还有一样不能缺少的宝物,那就是尊严与名誉。因为我们若真是臭名远扬,为人人所鄙视,生活在人群中就没有Y1么意义了。因此,神不愿看见我们的荣誉、名声、品格被别人剥夺、正如神不愿见我们的财富被人夺走一样。神愿人人能在他的妻子、儿女、仆役和邻居面前保持尊严。这诫命(你不可作假证陷害人)最简单的意思首先是指公庭的事而论的,例如一个无辜的可怜者被指控,并为假证人所陷害以至于在身心及财产上都受到了不应有的惩罚。

这事看起来与我们的关系似乎不大,但是在扰太人中却是十分常见的、那个民族曾有一个很有“秩序”的政府,即使现在,凡是有这样的政府的,像作假证这样的罪就不能避免。原因是:这样的政府是靠仁慈的君主来维持的,也就是说是靠着人治而不是法治。例如,好心的法官、市长,或其他的长官坐庭时,大家都知道他们不喜欢看见别人受难,所以大家就装假,说活时要顾及别人的好恶、金钱、期望和种种的亲属关系等:结果是那些穷人由于无钱无势,无人肯为他们作证,他们的案于就难免被错判了。唉!这个世界的个幸之一就是在法院里,真正正直的法官是不多见的!

法官大人应具有正直、无私的品德,应是智慧、精明强干、无所畏惧的人:问样的,作证人也要无畏,尤其要正直。因为若是要判断正确,并坚持自己的意见,就难免要时时触怒好友、亲戚、邻居、富人和掌权的人,而这些人在将来的日子里可以帮助你也可以给你带来损害:为此,证人们应对除了证据以外的事置之不顾,不管面对的是谁,都要照着事实的真相判决。

执行这条诫命最主要的就是每个人都要帮助邻居获得正义。不仅不允许正义和公理受到阻挠和歪曲,而且要努力促进,并积极地维护正义和公理:无论是法官还是见证人,都要努力使结果公正。在此诫命里更是对执法者上了准则:他们应小心冀冀,在办理一切的事情上力求合理公正。我是说.力求使无辜的一方获得正义,不曲解、隐瞒或缄默;不因金钱、名声和权利而影响判断。再重复一遍,本诫命最直截明了的意义是就法庭上的种种情况而论的。

其次.若是将此诫引申到属灵的法庭上,则其范围更广。在此,每个人都对邻居作了假证。因为那里有正直的传道人和基督徒,那里就被世人定做异端、背道,甚至被说成是造反与无可救药的恶棍。更有甚者.神的道被羞辱、诽谤.被人斥为谎言,被人颠倒、误用、曲解。然而任凭他们去吧!世界就是那样的盲目:他们责难和迫害神的儿女,颠倒真理,然而都不知他们有一大会罪有应得!

再有,此诫命禁止我们出口伤人。这与我们都有关系,叫我们不要伤害或冒犯别人。俗话说,舌头底下压死人,妄用舌头的任何事,都是被神所禁止的。例如:假传道人传播假道和亵渎神的话;假法官、假证人的不公判决,一般人的谎言、恶语伤人等等。都是神所希望制止的:这诫命特别适用于那些可恶、可耻的缺德事,如背后诽谤、造谣中伤等,这些是魔鬼用来攻击我们的,说起来是一言难尽。人性通常的一个恶习便是:人人都宁愿听到邻居是如何坏,而不愿听到邻居是如何好。同时,我们虽然很坏,但是都存容不别人说我们的坏话。总之,我们贪求全世界对我们的美称,却听不得有人讲邻居的一句好话。

为了避免这种恶刁,我们就当注意:除了执法者以外,谁都不要公然评判和斥责邻居,不管你认为你的指责有多么的正确。我们应该意识到,知罪和定罪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知道罪并非有权给人判罪。例如:我可能看到、听到邻居犯罪,但是我却不能将其作为向全市传播的话题。若我干涉他的事,并评判他的罪,我的罪就比他的更大。当你知道有谁犯罪,就应将其深埋在耳朵里,直至你受命作证,才由于职务的缘故说出真相来。

背后诽谤者就是那些不能容忍别人犯罪,却看不到自己缺陷的人。出于不能容忍别人有错,于是给人草率定罪,侵犯到法庭的权限。若他们知道了别人的一点点事情,便传到每—个角落,并竭尽全力地以求抓到人的痛处,于是快乐得像在泥里打滚的猪一般。

其实这些人是侵犯到神的权利和职责,因为他们用最严厉的判词宣判人的罪.而且.他们还侵犯了执政者的权利。试想:法官的判词也不过是说,某人犯了偷盗、凶杀、叛国等罪;因此,谁胆敢对邻居说这种话,所做的就是行使皇帝和政府的权利了。你虽然没有用刀剑,但是你的恶言恶语大大地羞辱和伤害了你的邻居。

故此,神禁止人的背后诽谤,就算是你确实知道别人的错处,也该缄口不语,更不用说你不过是道听途说了。你或许要与我争论,说:“假如是真的,难道我也不该说?”我的回答是:“那你为什么不在法官面前提出控诉来呢?”“唉,我不能公开地证明它呀!我可能会被称为说谎合而被无情地赶走。”晦,朋友,你觉得有顾虑吗?你若不敢见官为此事作证,就闭口不谈好了.你若自己知道,就说给自己听,不要告诉别人。因为你若告诉别人,就算那是真的,而你不能提供证据.你就仍是个说谎者,而且你的做法如无赖一般。所以,除非政府要你作证,我们不该去破坏别人的尊严和名誉。

如此说来,假证就是这一切理当证明,却不能加以证实的事情。(译者注:路德认为凡是不能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就应该缄默,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人不受伪证之侵害。)因此.凡是没有足够证据证实的,谁都不能将之宣布为真理。简言之、秘密就是秘密,即使你要责难它,至少也不要大张旗鼓,这点我们以后还要说明。所以.你总碰到爱饶舌的人,总是说人坏话、中伤别人,就不妨向他当面说明,使他脸红。这样,别的饶舌之辈就会闭口了。不然的话,又会有人落在闲言碎语中,难从是非圈中走出来。因为毁人的名誉容易,而恢复过来就很难了。

由此,你可看出,神是绝对禁止讲邻居坏话的,只有政府、传道人和父母是例外,那是因为此诫命同样不允许恶人逍遥法外。如第五诫,按字面讲我们不能伤害别人的身体,但是刽子手却是例外;他因职务的关系.虽然—味地伤害、行凶、但是却没有犯神的诫命。因为神在第五诫中巳警告我们,他要保留自己所喜欢的刑罚。第八诫也是一样,若是为了自己的缘故,谁也不该判断别人、定别人的罪,但是既然受命如此.却不尽职尽责的,就像那些饶舌的人一样犯罪了。因为职责所在,执法者不能不谈论恶事,提出指控,进行审讯等;公民不能不作见证。正如医生给人看病.有时个得不检查、触模病人的私处一样。同样的,政府、父母、兄弟姐妹,甚至好友之间要彼此劝慰、监督,以图减少恶事的发生。

然而,处理这种事的正确方法,可在《福音书》中找到根据。基督说:“倘若你的兄弟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这是有价值的好教训,叫我们好好管住舌头,留心避免出口伤人。这是你当遵行的,不要急忙地到处宣扬邻居的短处,甚至诽谤他.要在私下里规劝,希望他能改过来。同样的,若有人向你传话.说这人、那人做了什么,你就应告诉他,若他真的看见,就该亲自去劝勉,不然就该保持缄默。

这样的教训,你在管理日常家务中常常会遇到。因为一家之主是应这样办事的:若看见仆人不做该做的事,就亲自在私下里教导他。若是主人愚蠢到留仆人在家里,而自己跑到左邻右舍处诉苦,就必定遭到如此的答复:“蠢人呀,这事与我们毫不相干!你为什么不去对他当面讲呢?”你若这样做了,就是真正把你的邻居当成兄弟了,而且,闲言碎语也可受到制止,同时邻居的名誉也可得到保全。正如基督在经文里所教导:“他若听你,你使得了你的兄弟。”如此,你便做了一件极美好的事。你难道会以为赢得一位兄弟是小事吗?让所有的修士把他们的工作加在一起,看看他们是否能得着一位兄弗的美誉吧!

基督继续教训说:“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照此,我们理当与当事人面谈,不要背后说他什么闲话。如果这样还是解决不了,便可以提交属世或属灵的法庭审理。在法庭上,你也就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有其他的证人,可以证实犯罪者的罪行,于是法官得以就此定夺。这才是改良、制止恶人的合理的常规。你若只在角落里传小话或到处宣扬人家的恶事,就谁都得不到造就。而且,当你被叫到法庭作证时,你恐怕也不敢承认曾说过的话。真的.若能将此种人的长舌“捆绑”,而且他人又能引以为戒,就是大大的好事了。其实,你的所为若是为了矫正邻居的错处,或是为了爱真理,就不必偷偷摸摸地进行,不必害怕光天化口了!

我们所说的,都是隐罪。若是罪己完全公开,不仅法官.且每个人都知道,那么你就是避开他也不算什么,因为他是自取其辱的。此外你也可以指证他,因为既为大家所知,就不是什么诽谤、不义或作假证了。例如,我们现在指责教皇和他的教训,这些事已公开写在书卷上,也向全世界宣布过了。因为罪已公开,刑罚也就是公开的,这是为了使人人知道如何防范。

总结起来,这诫命的内容和意义是这样的:除非是受执法人的委托,或实在是为了邻居的改进,否则,一定不要说人坏活,不管对方是敌是友.也不管总结所说是真是假;相反地,我们的舌头是应该用来诉说每个人的长处:遮盖和原谅别人的错处和软弱,并以自己的声誉来担保邻居的改进,我们这样做,主要是藉着基督在福音里的教训.我们主将对邻居的所有诫命都包含在这句话中:“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甚至自然界也藉着我们的身体向我们表明,如圣保罗所述:“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无人将脸面、门鼻加以遮盖,因为他们是我们最端正的肢体了,然而那些不雅观的、叫我们羞愧的部分,就必须竭力加以掩盖,于是手眼并用.全身总动员,以协助隐蔽工作,同样,邻居若是有什么缺点,我们应尽量地予以掩饰,尽力帮助、服侍他,并促进他的名誉;另一方面,我们要极力地防止使他蒙受任何的羞辱、若有人将听来的有关邻居的事(只要不是昭然的恶事)都能做善意的解释,并给予最佳的脚注,或起码加以原谅,那真是一种特别高贵的美德。这正与那些背后诽谤、专门找人痛处的人相反,那些人一旦得到机会,便任意歪曲、专门住坏处想,像他们现在对于神的宝贵的道与传道人就是这样。

若是这个盲眼的世界和那些假圣徒们愿意辨别,就可以看出这诫命中包含了许多善行,是受神的悦纳,并且他愿意因此而赐福气给人的。唉!在属灵和属世之中,在人的身体之内外,没有什么比舌头——这个最小、最弱的肢体,更能体现出善良或是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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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9)

第九及第十诫: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这两条诫命看起来是为犹太人设的,然而,其中的一部分也与我们有关。按照犹太人的解释,这两条诫不是指不贞或偷盗.因为那两条是早被禁止的了。他们认为即使在表面上顺从诫命上所禁止的就算是遵守了。为此缘故,神就加上这两条诫,叫人知道贪恋别人的妻子、财物等等的企图都是犯罪,都是被禁止的。在犹太人的社会中,仆婢不像今日那样,是自由的、可以按工价而调换工作,他们的身体和所有—切都是主人的产业,正如牲畜和其他的财产一样。更有甚者,每个男子都有权藉着一纸休书便将妻了公开遗去而另娶。因此,犹太人的男子之间就要留心:某人若看上了他人的妻子,便可用极微小的理由休掉自己的妻子.而后离间他人的婚姻,以达到合法娶到那人妻子的目的。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罪,就像现在的主人辞退自己的仆人,并怂恿邻居的仆人来自己处工作。

所以,他们对这两条诫命的通俗解释(我认为他们的解释是正确的,而且他们对其更深远的意义做了解释)是这样的:谁都不该计划或着手去将别人所有的归为己有,如妻子、仆人、田产、房屋、牲畜等等:在上面的第七诫中,神禁止我们行恶,例如,强夺或扣留邻居的东西都是罪。这里,神禁止我们诱骗邻居的所有物,即使在世人眼里,看不出那是用非法手段得来的。

人类的本性之一是:气人有,笑人无,总是嫉妒别人得到的和自己的一样多,因此,每个人都拼命地为自己争取利益,至于别人就随他的便吧!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装成正直人,并把自己的卑鄙藏得天衣无缝。于是,我们就发明了种种的阴谋诡计(花样是日日翻新),好像这些都是法律的脚注。同时我们更是胆敢移花接木,诡辩这不是卑鄙.而是机敏和谨慎。这些事上,执法者们有着难逃的责任。他们操纵、滥用法律以迎合自己的目的,过毫不顾公义和邻居的需要。简言之,谁在此事上最灵巧、最有本领.法律就对谁最有帮助,无怪有人说;“法助机敏者。”

所以,这最后的诫命并不是为了世上的无赖所设,相反,乃是为了那些最虔诚的,就是那些最愿被称为诚实、正直的人们设的,因为他们并未犯其他的诫命。犹太人尤其希望自己属于这一类,其他的如大人、王侯亦然、因为普通大众在获得财产时,不太懂得关心所得的东曲是否光彩和合理。

因此,这事常发生在争诉事件当中,即有人藉着法律之名,巧取豪夺邻居的所有物。例如:为了争夺一大宗遗产、不动产而起诉。一旦开庭,他们便利用每一个似乎合法的理由,弄虚作假,以所谓合法的手段骗取财物,使他们失去提出指控或要求的余地。类似的,若有人贪图城堡、城市、县城及其他的大块地产,便运用贿赂,藉着友人、熟人的关系网从产权所有人手中骗得财产,又钻法律的空子得到“合法”的专利证明和王子的印鉴,以证实所获的产业是合理合法的。

这类事情也发生在普通的买卖中。例如:商人用狡猾的方法骗取别人的东西,使人防不胜防。又如,利用机会嫌利,我是指,当人因不幸或债务不能保持其所有,若要卖出就会失去大半,而这时商人便来催逼、困扰,以致这可怜人白白地将财产的大半送给他,而且还不能称之为欺骗、榨取,而是称之为正当的买卖。俗语说,“先到先得”,或“个人顾个人”,而别人的生死则由他去吧:究竟是谁人的“聪明”能想出这样的借口来巧取豪夺呢?这世界并不认为这样不对,也不愿知道会有人因此蒙受损失,更不愿知道他们是迫不得已,而且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才失掉财产的。只是有一点很清楚:没有人愿意同样的事会临到自己的头上。由此可见,人家心里明白对错,只是在虚伪的外衣下装糊涂罢了。

同样的,这些事在很久以前也发生在别人的妻子身上。他们的诡计如下:有人若是垂涎别人的妻子,他便亲自或与他人同煤,用尽伎俩挑拨离间,使她的丈夫心生不快,或使她渐渐对丈夫不顺从,令之非将她或遣占.或让给他人不可。这事在律法时代最为流行,例如《福音书》记载希律王将他兄弟的妻了夺过来,而他的兄弟当时还活着。他做了这事,并不以为恶,反而仍希望被看做正直、可敬的人,正如圣马可所见证的。这些例子,我相信,在我们中已不多见,因为《新约》已禁止夫妇离婚,然而用诡计将别人富有的未婚妻骗过来.或是用甜言蜜语哄骗别人的仆婢来归自己,还是不算稀罕的事情。

然而,不管这些事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应该知道.神不愿意你这样巧取豪夺邻居的东西:你不可使邻居受损来满足你的贪婪,即使你在世人面前不露破绽,神也是明察秋毫的。简言之,一切偷偷摸摸的狡猾勾当,就是俗语说的所谓“混水摸鱼”,目的是掩人耳目以便骗取别人的所有物,就是冒犯了邻居。即使不被称为偷盗或欺骗,也得被称为垂涎别人的财物,你就是不愿意忍受神赐礼物给你的邻居。故此,就算法官、世人放过你,神是不会放过你的。因为神洞察你的邪恶的心和这世界的诡计,晓得若不惩戒,同谋就要得寸进尺,终究会导致公然的不义和暴刑。

请让我们重视并掌握这诫命的一般意义吧:神在这里首先让我们每个人不要因贪婪而使邻居的利益受损,也不要协助或给这种事以机会。反之,我们要高兴别人得到他的一份,并努力促进,使他得到好处。总之,我们希望别人怎佯对待我们,我们就要怎样待人。依此看来,本诫命尤其针对嫉妒和可厌恶的贪婪。神是要藉此清除损害别人的一切根源。因此,神说“不可贪婪”等等。更重要的是神要我们心地纯洁,而他知道这是我们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既然如此,这诫命便和其他的诫命一样,在不断地指出我们的罪,使我们知道在神面前的正直到底是什么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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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诫命(10)

十诫的总结。

如此我们有了十条诫,是神的教训,使我们知道如何做人、做事才能蒙他的悦纳。这些诫命是一切善行的源泉和通道。除此之外,没有事可被称为善,没有行为能得神的悦纳,不管在世人眼里是多么伟大和宝贵。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那些所谓的大圣人们的行为:若他们以为十诫所要求的事微不足道,或早巳做尽,而加以轻视的话,则对于他们创立的那些修会,及自己想出来的那些繁重的所谓善功,还能夸什么口。

我确实认为,遵守这里所吩咐的,如温和、忍耐、爱仇敌、贞节、仁慈、善行等,以及这些德行所包含的—切,已经足以使我们手忙脚乱了。值得叹息的是,这些事在世人眼里既无价值、也无闪光点。因为这些事极其平凡,像幽谷中的百合花一样,静静地开放并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这些事是每一个人都可对其邻居做的,因此就得不到敬重。反之,那些教皇们有吸引众人注意力的本领:他们不惜大肆铺张浪费,建立豪华、绚丽的圣所,用来表示他们的作为是何等光辉灿烂。你看圣所里香烟袅袅、歌声不绝、钟声悠扬、烛光闪闪,难怪众人能被轻易地迷惑了。好像只要修士穿着镶金的长袍站在那里,或是信徒整日跪在教堂中,就是做了真正的善功,是人当赞不绝口的话题了。然而,若一个穷家女尽责地照顾小孩子,或是极忠心地做别人吩咐她的事,就绝得不到任何人的重视,更谈不上赞扬了。其实,修士、修女在修道院中所求的,不正是神要赐予这小女孩的吗?

请想一想吧,若不是出于魔鬼的意图,那些无望的信徒怎么竟敢寻找比十诫所教导的更高、更佳的生活道路?如我们上面讲过的,他们竟扬言十诫是给普通人的生活样式,而他们则是按照给圣人和完全人提供的样式生活的。这些可怜的盲眼人啊!它们不察觉,没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按应当遵守的十诫中的任何一条的程度来遵守它们。我们的言行都是藉着信经和主祷文的帮助的啊!(路德在此是指:神藉着耶稣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救恩,以及神应许我们、允许我们向他乞求的帮助。)我们在神的恩赐中追求、探索,并不断地领受力量。因此,任何人的夸口就好像我将要使用的吹牛皮的例子一样:“固然我交不出一个毫子,我却胆敢承诺十个金币。”

我如此反复地讲述,是为了勉励大家摆脱那种根深蒂因、现在仍像毒蛇一样缠绕着人们的妄用;愿人人都把按十诫教训之样式生活作为己任。真的,我们何尝能创立与十诫的教训和生活方式相等的道理和章程呢!十诫中所含内容相当崇高,不是人力可及的。若谁能遵守,便是天使般的非凡人,并超越了世间所有的圣洁。你不妨认认真真地执行一下,便知道其中的善字是何其繁多,实在是无暇寻找别的所谓善事、圣工了。

第一篇论教训和勉励就说到此为止。在结束之前,请允许我引用一段在论第一诫中所引用过的经文,使我们知道,神要我们好好学习和执行十诫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我们上面已经说过,这段经文虽然附在第一诫之后,却是为全部十诫所没。它其实是各诫的参考和准则。因此,我们必须教导少年人,让他们铭记在心,使他们明白我们遵守十械的必要性。还有,我们应将这段经文放在每一条诫中,使人人得以牢记在心。

如上所述,这些活中既有严厉的警告,又有友善的应许。神不光是要告诫,更是要激励和鼓舞我们认识他是神,并尊重、服从他的话语。试想,神既然亲自说话,可见这些事对他是多么重要,他又怎能不严加维护呢?故此,神对那些轻看和犯诫命的,要施以严惩;反之,凡尊重诫命,并以此为其生活指南的,神就厚厚地赏赐,降福并给予各样的福气和美事。因此,他要求我们的举止行为要存着一颗敬畏和热爱他的心,由着这般的敬畏而小心地避免做任何违反他的旨意和惹他发怒的事情。他更要求我们独独地信靠他,为了爱他的缘故而做他所喜欢的事。不正是这样吗:神像慈父一样对我们说话,又因着他的慈爱赐给我们各样的恩惠和福气。

这便是第一诫的意义和正确解释,是各诫中最重要的一诫,因为其他的各诫都是发源于此,也是以此为归依的。“你不可有别的神”这句话,其实是神简洁地要求我们说:“你要敬畏、敬爱、信靠我为独一的真神。”试想,人的心若是如此对待神、我们的主,也就是履行了各诫命了;反之,谁若敬畏天地间的其他事情超过神,就不能遵守这一条或其余的诫命了。因此,第—诫的意义渗透在全部的《圣经》中,并且集中在两个焦点上:敬畏神和信靠神。大卫王在诗篇个这样描述道:“耶和华喜爱敬畏他和盼望他慈爱的人。”

这句经文好像是十诫的总概括,其意义等于:

“主喜爱没有别的神的人。”

第一诫的光亮势必要照进其他的诫命里,并将他们一一照明。因此,你就必须让这—小段穿插在各诫中.一环扣一环,使之彼此相连,成为一体。再有,我们必须常常温习,以免忘记。例如,第二诫中指出,要敬畏神,不对妄用神的名来诅咒、说谎、欺骗和做其他的不光彩的事;倒要出于第一诫的爱心和信靠,将神的名正确地用于祷告、祈求、赞美和感谢中。简言之,敬畏、敬爱、爱心、信靠等蒙神悦纳的美德,应激励我们重视神的道,乐意学习、细心聆听,尊之为圣,并用自己的言行使之得荣耀。

有关邻居的各诫命,无一不惜助第一诫之力:我们之所以尊重父母、主人、掌权的,并顺从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本身有多么圣洁,而是为了神的缘故。但是,若他们做了与神的命令相反的事情.我们就不必服从人而要顺从神。然而.你当留心神要你做的是什么。你若疏忽了,这位“法官”是会震怒的;若不忽视,他就会如慈父般对你。

此外,你不可伤害你的邻居,既不可用任何方式伤害他们的身体、配偶、财物、名誉和权益等等,更不可向他们行凶、神特别指出:你或许有机会和理由这样做,或许做了之后不会有人发现,但是你不可害人!相反地,你要善待每一个人,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这完全是出于对神的爱,希望能讨神喜爱的缘故,并凭信心知道神会将你做的一切丰富地偿还给你。至此,你可以看出第—诫是各诫的源头、根本和归依。如此,你就明白各诫是首尾相连的了。

我们要将这—切教给年轻人,使他们牢记不忘。我们要在敬畏、热爱神的氛围中教育他们,要耐心地诱导,而不要用强制的方法,更不可鞭打,像对待牲畜一般。我们要懂得:各诫命不是人的游戏,而是神,那至高者的命令。神对于这事极其认真,谁加以藐视,神就要施与惩罚;谁加以维护与执行,神必厚厚赏赐。这应足以使我们乐意聆听并忠心遵行神的旨意了。因此,在旧约里,神要人把十诫写在墙壁,甚至衣服上,就是为了让人们时刻观看、反省自身.牢记不忘;还有,我们要将十诫所要求的落实在行动上,并应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若如此行了,我们必能蒙神的悦纳。

由此,我们再度看出:十诫比人所自创的、所追求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高出许多,十诫的价值无可比拟,且值得大大赞美。因为在这里我们能昂然地说:把所有的自作聪明的大人们加在一起,看看他们是否能做出一件如这些诫命个所提的真正的善事吧!这些是神所亲自吩咐的,他要审判那藐视的;他更要将一切的好处和福气赐给那些敬他、爱他、守他诫命的人们。这是神的慈爱的应许啊!

朋友们,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把十诫看做比其他任何教训都更宝贵、更有价值的教训。因为这确实是神给人的至大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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