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一下:孝经明确反对自杀自残行为

本文内容已被 [ humbletrader ] 在 2012-11-06 14:57:06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这里有一家之言,供参考:悟空孙2012-11-06 10:24:23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孝道是儒家文化的基石,孝经是十三经之一,用其中这一句话来表达儒家的态度,应该是合适的。

孝经原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有人认为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所以自杀是可以的。孝经反对: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与周围人息息相关,自杀者的父母该是何等痛苦。

舍生取义,杀身成仁,都是在没有办法时候的不得已的选择,如果要与其他文化比较,也应该放在相似的情景下比较。在不同情景下的比较,有妖魔化儒家文化的可能性。比如提到的某文化侮辱死者尸体的做法,不允许被强奸女人自杀,却要求用石头打死她的做法。(据我有限的知识,至少要打一个小时,至多打四小时。如果错了,敬请指正。)看不出来他们高明在哪里(或者是仁慈,同情,爱,等等)。

孔子还明确提过“父母责打,小受大走”(大意),连父母亲过分伤害子女都不接受,怎么会无端鼓励自杀。

所有跟帖: 

这些个说教,根本上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 -悟空孙- 给 悟空孙 发送悄悄话 悟空孙 的博客首页 (370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12:15:31

我非常不同意二十四孝这本书,借孝名讲残忍故事 -humbletrader- 给 humbletrader 发送悄悄话 humbletrader 的博客首页 (895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13:10:53

有的人被虐心理上会产生快感,裹脚布有其慰籍作用。 -板儿牙- 给 板儿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13:29:40

同意你比较客观的看问题。 -miat42- 给 miat42 发送悄悄话 miat4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13:31:50

握手。:) -humbletrader- 给 humbletrader 发送悄悄话 humbletrade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13:38:3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