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戾气?不要百度呀谷歌呀的浪费时间,因为这是个“革命”字眼,只有“文革”传人才能传神的告诉你。戾气,很简单,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中那个“光脚的”紧盯着“穿鞋的”时那种眼神。就是种态度。这态度好不好?看你是光脚还是穿鞋了。
最好的例子,1939年,抗战打到筋骨痛的时候,党国与太祖爷也相互使些手段。太祖爷弱势、人少、也没啥顾忌,相对于政府这个“穿鞋的”自然是“光脚的”。于是说出经典的戾气之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对政府说“我必犯你”,土匪语言,戾老去了。可事涉太祖爷与他弟兄们的性命问题,不得不戾。光脚的不戾一把,就剩自我了断了。
太祖爷呢,也戾出甜头来了,于是一辈子戾下去。1967年,文革遭遇“二月逆流”。太祖爷以一国之首的身份,扬言要造反:“让刘、邓上台,我同林彪南下,再上井冈山打游击。陈伯达、江青枪毙!康生充军!中央文革小组改组,陈毅当组长,谭震林当副组长,余秋里当组员,再不够,把王明、张国焘请回来。力量还不够,请美国、苏联一块来”。自己是“穿鞋的”还戾气十足的玩别人,百分百耍流氓,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
同样的道理,在台湾民主过程中,因为党禁、报禁、戒严法,啥都非法。 “党外”所有抗争没有一个可以客客气气进行的,所以在党国眼里,那些抗争全都戾气十足。国民党继续当“穿鞋的”,“党外”是光脚的,戾气有正当性。可是,后来民进党执政了,还动员支持者上街游行,这就是“穿鞋的”戾气,也是百分百的耍流氓。
香港这次上街有没有戾气?当然有。别的路不通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