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zt: 《根》

《根》

阿历克斯·哈利出生于1921年,接受了正规的大学教育。他曾经在美国海岸警卫队服役20年,由于他是一个黑人,只能在军舰上当厨师。但是他自强不息,通过多年勤学苦练,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读者文摘》等杂志撰写稿件,还为60年代主张暴力斗争的黑人穆斯林运动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写过传记。1976年出版的《根》使他一跃而为世界知名的作家。


“我”是生长在美国的一个黑人,在这块新大陆上始终找不到归属感。对于从遥远的非洲过来的祖先,我只是从外祖母的口中断断续续地了解一些,于是我开始寻找自己的“根”,沿着祖先的足迹去追寻那家族发展的漫漫长路。

在西非冈比亚河边的一个偏僻的小村里,我遇到了一个史官,他饶有兴趣地向我讲述整个祖谱。他说金特家族起源于一个叫作古马里的国家。当时金特家族的世代传统都是以铁匠为业———史官以“他们征服了火”来解释———妇女们大多制陶或纺纱。后来,家族中有一支子弟迁移到一个叫作毛里塔尼亚的国家。也就是从毛里塔尼亚起,这个家族中的一个儿子卡拉巴·康达·金特,旅行到一个叫作冈比亚的国家。他首先抵达一个叫作巴卡里纳的村落,在那里呆了一阵子后,再迁徙至一个叫作吉法荣的村子,最后才定居在嘉福村。卡拉巴·康达·金特在嘉福村娶了第一位妻子,她是一名曼丁喀族女子,名叫瑟媛。她生下了两个儿子叫约尼和索罗。之后,他又续弦,第二位妻子名叫爱莎,生了一子叫欧玛若。

这三个儿子都在嘉福村长大成人。然后较年长的两位,约尼和索罗,离开该村到别处自建一个村落叫金特·康达·约尼·亚。而最小的儿子欧玛若则留在该村,30岁时娶了一名曼丁喀族女子叫嫔塔·卡巴。大约在1750年至1760年之间,嫔塔·卡巴为欧玛若生了四个儿子,长幼顺序是康达、拉明、苏瓦杜和马地。

《根》黑人家庭
至此,史官已连续讲了将近两个小时,而在他所提到的这些人名当中至少已提了50件与他们有关的事件。接着,在提了欧玛若那四个儿子的名字后,他又补述了一个细节———“大约在国王军队抵达的那年”———史官的另一个参考年代———“欧玛若的长子康达外出去砍木头后,就没有人再看到他了。”史官继续他的讲述。

当时的我宛若尊石雕僵在那里,血液似乎也冻结了。他刚才提到的名字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熟悉。从小时候起,我就在田纳西州汉宁镇外婆家的前廊上一直听到的名字———“那位非洲人一直坚持他的名字叫‘金塔’,他把吉他叫作‘可’,把弗吉尼亚州内的一条河叫作‘肯必·波隆河’。而当他外出去砍木头准备做个鼓时,被俘虏成为奴隶。”

在我伸手在随身的帆布袋里乱搜后抓出一本记事簿时,我把记载着外婆所讲的故事的前几页给翻译看。在快速地略读过去后,他显然相当震惊,于是立刻对史官说,并把记事簿给他看,史官也变得非常激奋。他意识到一位长久漂泊的人终于找到他的归属。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也想到了在美国有许许多多像我一样渴望追寻祖先脚步的人,还在茫然四顾。于是我决定把自己的家族写下来,让那条根,清晰地显露于繁杂的历史中。

我自己祖先的故事无疑是所有非洲人后代在美国的象征家族史———他们毫无例外地是有位跟康达一样在非洲某个村土生土长的祖先,后来被俘虏、上链拖进奴隶船内,远渡重洋经历了无数的农场与转卖,一生中一直为自由在挣扎与奋斗。

小说从1750年黑人昆塔降生写起,描述了当时非洲黑人部落的奇特风俗和自由生活,以及昆塔被“白鬼子”抓走贩卖到美洲为奴的经过。第二代是昆塔的女儿吉西,她是个千百万遭受蹂躏的黑人妇女的代表。第三代是吉西的儿子乔治。他聪明机灵,能驯养斗鸡,想以此取得报酬来赎出自己的妻子,但贪婪的主人(也即他的生父)背信,他最后用酒灌醉了主人,砸开保险箱,才取得“自由证书”。第四代汤姆经历了南北战争,残酷的现实粉碎了他的幻想,他终于带领全家出去寻求自由的居处。从第五代开始,这个黑人家庭逐渐变为有产者而进入了黑人的上层社会。作为这个家族的后裔,“我”开始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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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根留住! -黎智利- 给 黎智利 发送悄悄话 黎智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6/2012 postreply 19: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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