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签协议就是个过多的事情

来源: 贾平凸 2012-07-05 09:44: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9 bytes)

否则把自己的财产都建个基金,基金的收益人是自己,自己所有的工作成果都归属基金,自己只是给基金打工的身份,这不就齐活。以后想结几次婚结几次婚,不用签协议。

所有跟帖: 

俺都觉得“过多”呢。。不就是一张纸吗~~~? -逼真- 给 逼真 发送悄悄话 逼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5/2012 postreply 17: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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