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钓鱼岛撞船事件以来,最近网上又掀起了一股论证该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风潮。这钓鱼岛可能古代的时候还确实是中国的一 部分,但是到43年之后还是不是可就不好说了。如果你看过台湾热血保钓男马英九在“钓鱼台列屿问题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钓鱼台问题简析》,就会发现里面 有一段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异常蛋疼的文字:
“二次大战后,罗斯福跟史达林想把琉球交给中国,但是中国觉得琉球当年是日本占领的,所以希望琉球独立。结果是先由美军先托管,以后再说。美军托管 琉球时发布的第一号命令,就是划出托管区,而公布的托管区经纬度地图包含钓鱼台列屿,但是当时中华民国政府却没有反应。为何会如此?有人立委质询过后来的 外交部政务次长沈剑虹先生,他说是为了区域的安全,所以没有表示意见。”
不仅是马英九,在另一篇关于“钓鱼台列屿问题学术研讨会”的报导《争钓鱼台,国际法不利台湾》中,几位学者都提到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蒋介石在二战时期 主动放弃了琉球群岛的主权,并且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大陆这边同样有多篇文章提到,在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曾携王宠惠与 罗斯福单独谈话,席间罗斯福询问蒋介石是否想要索回琉球主权,蒋介石却回答:“我觉得此群岛应由中美两国占领,然后国际托管给中美共同管理为好。”两天后 罗斯福再次确认了蒋介石对琉球的看法,在得到相同的答复后认定中方已经放弃了琉球主权。
大陆的网络上所流传的文章大多没有引用来源(只有一篇引用了张其昀的《开罗会议纪实》),但此说并非毫无根据。美国国务院出版的《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此书有免费PDF版:http://digicoll.library.wisc.edu/cgi-bin/FRUS/FRUS- idx?id=FRUS.FRUS1943CairoTehran)第324页“Chinese Summury Record”里便有如下记载:
“The President then refered to the ques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ould want the Ryukyus. The 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 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s by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 and, eventually, joint 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 under the trusteeship of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蒋介石参加开罗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收复澎湖列岛等失地,为何对别人双手奉上的琉球群岛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推三阻四?有人说这是因为蒋介石惧怕日 本人,有人说美国人开的是空头支票,老蒋自己则向美方表示,不希望美国认为中国有在战后扩张领土的野心。这些观点从逻辑上来讲都有些说不通,个人认为复旦 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景平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http://www.infzm.com/content/6798)所给出的解释最为靠谱:
“根据1943年5月宋和罗斯福总统的谈话记录,宋子文正式提出过,反法西斯战争结束以后,中国要收回东北及台湾、琉球,罗斯福表示赞成。但是在同 年的开罗会议期间,蒋向英美方面谈到琉球主权问题时,表示中国只要求参加战后和美国一起对琉球的管理,属于国际托管,不要求收回。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差别 呢?我认为重要因素之一,是蒋宋关系在开罗会议前的史迪威事件中破裂了,蒋震怒之下,拒不见宋,不再让宋处理外交公务,宋无法出席开罗会议。如此重要的国 际会议,外交部长却不能出席,岂非咄咄怪事?后来去的那些幕僚,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宋和罗斯福有过那样的谈话。”
根据吴景平的理论,可以想象出这么一副场景:蒋介石对于自己在开罗会议上要争回哪些领土,本来都是照本宣科,这时美方突然抛出一个计划外的琉球群 岛,老蒋顿时手足无措。为了防止在罗斯福面前露怯,还得硬着头皮回答,于是乎什么“共同托管”、“没有扩张野心”之类的奇谈怪论都冒出来了——估计连罗斯 福都觉得蛋疼了,所以才会反复询问。据说事后蒋介石琢磨着这事儿哪里不对劲,跑去咨询王宠惠,王宠惠说琉球群岛很重要,应该收回。蒋介石责问说你丫怎么当 时不提醒我,王宠惠回答:“我作为委员长的部下,自然要与委员长保持一致。”蒋介石口吐鲜血,叮嘱王宠惠低调处理,大家假装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件事。这就不 难理解后来美国划托管区的时候民国政府为何视而不见了。
不管是重大行政失误也好还是怎么回事也好,蒋介石放弃琉球群岛的事实可说是确凿无误。不仅是老蒋了,某台湾网友的考据文《为什么钓鱼台是日本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ARR7CzOBSEbGZjQIIAbtkQ-- /article?mid=1582&prev=-2&next=-2&page=1&sc=1#yartcmt)内引 用了两岸大量的资料,充分说明了在蒋介石放弃琉球之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都根本没有将钓鱼岛视为自己的领土。例如1960年台湾内政部 发行的地图里便没有包含钓鱼岛,1958年北京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日本地图和1965年台湾国防部与地理学研究所合编的地图里干脆直接将钓鱼岛标作日本领 土。《日人民报》也在1953年发表文章,一上来就称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最后又说琉球“是和日本人民争取独立、民主与和平的斗争分不开”的——这 就是为什么我们“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会落到一个二战战败且军事力量受限的国家手中,它不是被人用武力抢走的,而是被我们自己像垃圾一样随手丢弃了。 这钓鱼岛可能以前还算是中国的,但如今它毫无疑问属于日本,而且可以想见,只要日本人的大脑不像中国人一样抽风,以后它也仍然将是日本的一部分。人家一不 偷二不抢的,谁叫你政府无能,只能自认倒霉。
两岸本来一直没把钓鱼岛当回事,一直到1968年,情况有变,在钓鱼岛突然发现了海量石油。于是乎两岸在同一时间完成了“地图开疆”的壮举,钓鱼岛 也在一夜之间突然就他娘的“神圣”起来了。这就好像你穷困潦倒的时候人们都对你敬而远之,有一天你突然飞黄腾达,于是人们又一个个恬不知耻的过来跟你称兄 道弟追忆过去了,两岸政府所扮演的就是这么个势利小人的角色。由此你也可以看出,政府成天宣传什么“领土问题诀不动摇、诀不妥协”,无非是骗骗老百姓,其 实领土早就已经被他们明码标价了,哪天卖掉了当然也无所谓。周恩来当年就有言:“我们不要在这里为它(钓鱼岛)争论了。毕竟,在地图上,它们是你几乎找不 到的几个小点。它们之成为问题,只不过是因为它们周围发现石油而已。”一个政府对待国土的态度都那么功利,对待国民的态度自然可想而知。
想想这日本人也是倒了八辈子穷霉,他们把我们不要的东西视为珍宝,结果态度决定一切,白捡了一个大便宜,谁知半道突然杀出两个死皮赖脸的流氓。有人 说我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是软蛋外交,其实等你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回头一想,原来共同开发的提法简直就是缺德冒蓝烟,就好像日本人说:北京 到底属于日本还是属于中国,目前尚有争议,但我们不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无怪乎日本不愿意就钓鱼岛问题展开谈判,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好谈 的,你敢派船过来,我就敢抓你船长,爱咋咋地。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振振有词的说:国际政治本来就是这样,没有道德,只有利益!在一个能往婴儿奶粉里掺三聚氰胺的国家,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我个人把钓鱼岛的故事分为三个段落:第一天我们买了张彩票,第二天我们把它送人了(或者更准确的说,宣布这张彩票并不是我们的),第三天彩票中奖 了,于是纠纷开始了。咱们中国人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一般只讨论第一天的故事,其实第二天的问题讲清楚了,第一天是怎么回事也就没必要多谈了。 不过我这个人还有个变态的恶趣味,就是别人越不死心,我越喜欢一步步的把他逼得精神崩溃。所以咱不妨再深究一下第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结果很可能会发现, 所谓“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都是个非常可疑的结论。
日方有一主张为钓鱼岛其实一直是“无主地”,是由日本先在此地进行了有效统治,而中方则反击说我们的某某古籍在14XX年就已经有关于钓鱼岛的记 载,比你们日本人早了快500年云云。但是早在1925年美国与荷兰之间的帕尔马斯岛一案中国际法庭就已经表示,先发现不代表主权就一定是你的,必须实施 有效的统治才行,哪怕是插个国旗也好(帕尔马斯群岛是西班牙早在16世纪就已经发现的,后由荷兰实际统治,此后西班牙通过巴黎和约将菲律宾及沿海岛屿割让 给美国,美国认为其中应包括帕尔马斯岛,但国际法庭认定这次割让无效,该岛仍然属于荷兰)。很不幸,清王朝时期可能是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皆是粪 青”的传统思维影响,以为自己眼睛能看到的就算是咱的领土了,除了时有渔民路过打打酱油以外,基本就没有什么在钓鱼岛上直接展示自己主权的行为了。
中方于是又拿出明朝的《筹海图编》、清朝的《大清一统舆图》等地图,证明至少我们在地图上标注过钓鱼岛。但是地图这玩意不可能说是你把非洲画进去于 是非洲也归你了,把火星画进去火星也归你了。在实际案例中,地图作为证据的效力随地图本身的性质不同而有质的差别。那些随条约粘附的地图(经双方共同认可 的用来标示边界划分的地图)可以凌驾于条约本身的文字描述之上,军事地图往往也可以从侧面证明一国对某地的实际控制力。在其它场合,地图作为证据的说服力 往往非常有限。例如帕尔马斯岛一案中,法院指出地图作为证据的最基本要求是地理上的精确性(geographical accuracy),此案中美国从世界各地搜罗了超过一千张地图,其中仅有三张是支持荷兰的,结果法院还是把帕尔马斯岛判给了荷兰。明代的《筹海图编》先 不论其意义极为模糊,其地理精确性我建议各位自行考察,大概跟我小学时经实地勘测后画出来的最短上学路线图差不多。在危地马拉与洪都拉斯的边界纠纷中,法 院指出当地图指向一个没有受到实际控制的地区时(no administrative control is exercised)其意义不大(slight significance),主法官更直接声称这玩意蛋用没有(no or little value)。在加拿大与纽芬兰的领土纠纷中,加拿大的地图开疆流最终也败于纽芬兰的实际控制流。在英法海峡群岛案中,法院指出对争议地区远古权利 (ancient title)的考证(此处不单指地图,也包括古文献等)并不重要(unimportant),关键仍在于谁能在近期更有效的对其进行统治(关于地图的效 力,可参考《Maps as Evidence in International Boundary Disputes: A Reappraisal》,《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 57, No. 4 (Oct., 1963), pp. 781-803)。
反观日本政府则在十九世纪末花大量的精力研究过钓鱼岛,发现此岛并没有清政府管辖的痕迹。但是日方注意到该岛已由中国命名,且接近清朝势力范围,所 以虽然没有证据表明这是清朝领土,日本仍然担心“万一有何不测,则难以收拾”。到1895年,一场甲午海战把日本人的翅膀打硬了,于是立即将钓鱼岛划入冲 绳县管辖范围,建立界标,次年又将此岛租给古贺辰四郎搞个体经营,到1909年时岛上已有移民近250人。日本方面的问题在于,他们虽然进行了实际统治, 但直到1952年的《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才对外公开宣告过钓鱼岛已被划入冲绳县,行事隐秘,颇为猥琐,对时效占有的主张有一定影响(所谓“时效”即哪 怕一国用武力强行占领他国领土,只要能在足够长的时间内和平统治,则可合法获得此领土。为了避免助长侵略,另要求占领方需公开宣告主权,且其它国家对此没 有异议才算数。该原则一直争议较大,但实际案例中仍有应用。日方即使在“无主地先占”这一环失利,仍然可以转投“时效”的主张)。但日方的“秘而不宣”对 钓鱼岛“无主地”的属性并没有影响,而清政府既没公开宣告过主权,也没进行过实际统治,更牛逼的是直到70年代钓鱼岛发现石油之前,中国在七十多年的时间 里也从来没有对日本或美国在钓鱼岛上进行的统治表示过任何异议。
上世纪70年代,一位身在美国的“盛家后人”盛毓真横空出世,出示了一张1893年慈禧将钓鱼岛赏赐给盛宣怀的手谕,以证明清政府并不是没在这根电 线杆上撒过尿。保钓派获此至宝,顿时欣喜若狂,盛毓真一时也成为爱国明星,跑到台湾骗吃骗喝了一阵。孰料好景不长,两岸学者先后发现此手谕不仅格式混乱, 而且犯了若干穿越错误,例如盛宣怀提前三年升了官、慈禧用了早就弃之不用的印章等等,断定系伪造之作。更扯淡是,就连盛家的其他后人都不知道自己老爸居然 在美国搞出个女儿,而且还私下把这么重要的文件交给她,但一时间也无法确定对方身份真伪。直到盛毓真多此一举,拿出另一份伪造的“家书”,众人一看,我嘞 个擦,根本就不是老爹的笔迹吗,这才真相大白。事情败露之后,这个骗子居然还跑到盛家要求对方配合作假,共保钱途无量(详情见宋路霞著《盛宣怀家族》,上 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除了这个伪造的证据,中方还认为钓鱼岛是包含在“台湾附属岛屿”内随着《马关条约》一起割让给日本的,可见确实是清朝领土,理应遵循《开罗宣言》及 《波茨坦公告》中的有关规定还给中国。问题是,日本早在《马关条约》前三个月就已经将钓鱼岛划入冲绳治下,而且当时清政府担心日本的魔爪伸得太长、把福建 沿海岛屿也一并扩展到“台湾附属岛屿”中去,要求双方以地图形式确认割让的领土,而日方所出示的地图中根本没有把钓鱼岛画在其中。此后双方签署了《交接台 湾文据》,表示一切“均皆清楚”。很不幸,今日的保钓人士似乎仍然没搞清楚。
说到这里事情已经非常不妙了,但这还没完,日方还有一个主张,即钓鱼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理应属于日本,因此中国这边还得拼着老命去证明绝对没这 回事。根据中日双方的古籍记载,在古琉球时期,钓鱼岛肯定不属于琉球。但是自日本1895年将钓鱼岛划入冲绳辖境以来,不仅是日本和美国,连中国都开始宣 称钓鱼岛属于琉球了。1953年《人民日报》和1968年台湾的《联合报》倒还不算什么,杀伤力最大的是1920年民国驻长崎领事给日本政府发出的感谢 状,里面直接称钓鱼岛为“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而美国在1950年发布的军政府22号令、1952年68号令、1953年27号令以及日本 政府在1952年发布的《日本外交文书》中都将钓鱼岛算作琉球的一部分,其立场是非常明确的。之前有《文汇报》报导指出1944年日本政府曾自摆乌龙,把 一起发生在钓鱼岛周边的渔场纠纷判决给台北州管辖,后经考证发生又是个伪证,看来唯一一个搞不清钓鱼岛到底属不属于琉球的国家就只有咱们中国了。事实上, 今天还有一批保钓派的理论便是“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中国,因此钓鱼岛属于中国”。对此我只能劝他们不要痴心妄想,琉球现在属于日本基本已是无法改变 的事实,要想让日本人吐出琉球,只能期待他们国家里也出个像毛主席那样视领土如粪土的神人了。
综上所述,除了我之前所指出的托管问题之外,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其实一直在做出种种与自己的主张自相矛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之所以会频繁产生,正如 我之前所说:中国在钓鱼岛发现石油以前,从来没有真正将该岛看成过自己的领土。如今整天忽悠什么“自古以来神圣不可分割”,对外装流氓破坏中日关系,对内 搞忽悠煽动民族主义,除了降低中国青年的平均智商并给盛毓真之流提供市场以外没有任何意义,反倒不如李登辉当年一边老实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一边提出渔权 谈判来得实惠。如今的中国挥舞着那几本古书,对种种近现代的不利证据采取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态度,仿佛我们假装不知道别人就不会提了,把耳朵捂上铃就不会 响了,在此我只能对诸位保钓人士说一句:一帆风顺。